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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检察院“检察+调解”共化纠纷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4日16:13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占鳌)“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本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多亏检察官同志的耐心调解,我们双方才能达成共识,今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遇事不冲动,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近日,在签谅解协议书时,犯罪嫌疑人小刚(化名)家属感激地对广水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及调解人员说。

犯罪嫌疑人小刚与被害人小强系邻居,关系和睦,直至今年春节期间,小刚与小强因燃放鞭炮问题产生矛盾,多年的好友变成了“冤家”。

2024年2月7日,小刚在屋前放鞭炮,产生的烟灰碎屑飘进小强厨房中,随后小强出来说理,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最终在他人劝解下,没有产生进一步冲突。2月25日,小刚与小强就此事再次争论,双方沟通不畅,小刚将小强摔倒在地,朝其胸口打了几拳,并与小强子女扭打在一起,后被及时赶到的村民劝解。经鉴定,小强因外伤导致胸口多处损伤,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双方当事人互为邻居,此前并无积怨,如果一捕了之,而不从源头上去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虽然了结,但矛盾依旧会存在。”2024年3月,案件移送到广水市检察院审理,承办检察官在详细审查案件后,决心居中调解,将矛盾在批准逮捕阶段彻底消弭。

经多次交流,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双方就彼此的行为仍耿耿于怀,难以打开心结。小刚认为自己在公共区域放鞭炮合情合理,虽然动手打了人,但不愿意多赔,小强受伤花费不少医疗费用,儿女也在冲突中受了轻微伤,心中有气,拒绝再和谈下去,矛盾化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面对这样的情况,承办检察官选择分开调解。避免激化情绪,检察官与派出所办案民警对双方单独进行沟通,一方面对小刚释法说理,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给被害人造成了伤害及痛苦,另一方面对被害人指出小刚因此案已受到相应的拘留处罚,冤家宜结不宜解,希望被害一方能够放下情绪,以谈促和。经过一对一的宣讲,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明显缓和,表示愿意进一步协商。

为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尽快促成调解,2024年4月1日,承办检察官依托该院建立的人民调解室,邀请了该案办案民警、司法局干部、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进行调解。

就双方产生的分歧,该案承办检察官指出,要针对其矛盾点,作出释法说理。随后,结合被害人提供的医疗费用收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通过计算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补偿费用,引导被害方家属理性对待赔偿,将赔偿数额控制在合理诉求范围内。最终,在多方的努力下,依托人民调解室和“检察+调解”工作模式,双方达成谅解协议,重归于好。

近年来,广水市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诉源治理新举措,综合运用多方调解机制着力化解矛盾,通过化解“小纠纷”来守护“大民生”,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问题解决在源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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