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亚飞)近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三起非法销售窃听、窃照器材及非法使用窃听、窃照设备帮助考生作弊的案件,对12名被告人作出了判决。
2023年1月至3月,被告人路某、陈某、张某等七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单独或合伙使用微型摄像头、蓝牙耳机、全网无线WIFI路由器等窃听、窃照设备,多次为参加特种设备作业考试的考生考试作弊,并收取每名考生包括报名费在内的1200元至1500元不等的考试包过费用,或单独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考试作弊费用。
最终,在2023年3月的一场考试途中,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民警在随州市星光一路湖北特检考场内将路某、陈某等六人当场抓获,并扣押了上述人员的微型摄像头、蓝牙耳机、全网无线WIFI路由器等物品及送检。另有张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接受调查。经鉴定,涉案微型摄像头、蓝牙耳机均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随后,办案机关继续深挖上线,根据七名被告人的交代及其相关网购记录,锁定了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的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李某以及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的陈某丁。
经查,2022年3月,被告人陈某甲发现售卖微型耳机有利可图,遂邀约被告人陈某乙、陈某丙一起在网上从事售卖微型蓝牙耳机、蓝牙模块、耳机电池等窃听电子产品。在经营期间,三人共销售微型耳机达170余单,卖得10万余元。被告人李某多次在陈某乙处购买微型蓝牙耳机、蓝牙模块、耳机电池等窃听专用器材在网上销售,并将设备转卖给路某等人。路某等人利用此窃听专用器材帮助考生进行考试作弊以获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许可证。
2023年1月以来,被告人陈某丁通过网上店铺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将微型摄像头、信号接收器及电池模块售卖给路某等人,路某等人将所购买的微型摄像头及配套设备用于帮助参加特种设备作业考试的考生考试作弊。在经营店铺期间,通过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共获利1万余元。
公诉机关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路某等七人提起公诉;以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对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李某提起公诉;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对被告人陈某丁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本院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路某、陈某等七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2024年4月,以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判处陈某乙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陈某甲、陈某丙等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个月,缓刑一年;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陈某丁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国家对专用器材的管理。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不仅可能侵犯公民隐私、企业商业秘密,严重的更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和利益。请广大群众切勿投机取巧、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