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贵生 柯勇)“万没想到,我驾车撞人逃离现场仅30个小时,你们就找到家里来了,我认栽,愿接受法律的惩处!”6月4日,面对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袁某某感叹地说。
6月3日5时52分许,广水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群众报警称:“在关庙镇麻竹高速连接线肖店村路口,发生一起行人被摩托车相撞受伤,送医途中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警情就是命令。事故处理民警赶到事发地经勘查,现场仅有一道车辆倒地划痕外,在无任何遗留物。
针对复杂的案情,办案民警先期排查周边10多处监控视频,没有一处视频直接关注到事发现场情况。通过查找出事时事发现场目击证人,只是确认肇事车是一辆深色的女式踏板车,驾车人为中老年男性。
为查找有利线索,办案民警延伸触角,通过大量的卡口监控视频排查发现,一辆蓝色两轮踏板电动车,同目击者描述肇事车辆特征相似,且与通过现场的时间相吻合,从而确定该车有重大肇事嫌疑。但因视频中驾驶员的图像模糊,无法通过技术手段获取驾驶人身份信息。
后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张贴悬赏公告,于6月4日中午,接群众举报,肇事逃逸者是长岭镇白鹤村的袁某某,民警来到其家中,终将人车俱获。面对找上门的办案民警,71岁的袁某某对自己驾车撞人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