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任骊、曹娜娜)6月25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华等十人贩卖毒品上诉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刘某华通过其子黄某胜结识了贩毒人员王某,并从王某、李某等人处以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每克400元、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每颗40元的价格多次进购大量毒品,刘某华的丈夫黄某峰帮助称重、分装、藏匿后,再加价多次出售给曹某、刘某,该二人又向王某虎多次贩卖毒品,王某虎将从曹某处购买的毒品做成“包子”(0.1克冰毒加半颗麻古)和卢某一起将其贩卖给黄某某,黄某某再次贩卖给他人。
一审法院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结合其犯罪地位的不同,以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对十名被告人判处八个月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决作出后,王某虎、曹某等六人提出上诉。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犯罪事实、在案证据开展详细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氛围庄严肃穆,程序规范流畅,严谨有序。因案情重大复杂,庭审结束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让我们看到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深切体会到毒品的危害和触犯法律的后果,具有极强的教育和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