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梁文烈、李鑫鑫)“之前我们在网上购买灭火器的时候,看到这个便宜就买了回来,没想到买到的是伪劣产品,现在我们已经全部进行了更换,毕竟安全第一。”近日,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与消防部门对辖区重要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某大型商场负责人说。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数字办在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对网络销售数据进行筛查时发现,随州市曾都区的部分重点场所采购了疑似伪劣消防器材设备,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
曾都区检察院收到移交的线索后,立即与该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部门对辖区内疑似购买劣质消防器材设备的场所进行实地走访,发现有部分场所使用的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系假冒伪劣产品。参加走访调查的行政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当事人和企业相关负责人迅速采取措施、更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辖区重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曾都区检察院向该区消防救援大队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对消防产品抽查力度,对全区重点场所的消防产品进行检查,积极开展消防产品使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对消防产品真伪的辨识能力。
收到检察建议后,曾都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行动,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菜市场等30余个重点场所的消防器材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各类场所的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带、防火涂料等消防产品的外观、结构、材质、性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开展细致排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不合格的消防产品,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更换。同时,还在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开展消防产品使用宣传、消防产品质量科普活动共计17次。
“消防产品是重要的公共安全类产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司法办案中做到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防患于未‘燃’,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曾都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