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叶济芸)近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高新区法庭圆满解决一件追偿权纠纷,在被告已自觉履行债务的前提下,快速解封其中一被告企业法定代表人账户,高效化解了被告企业危机,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认可,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了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原告某融资担保公司为被告魏某向银行贷款118万余元提供了担保,魏某及其亲友共六人向原告提供了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
原告在替魏某代偿本息123万余元贷款后向曾都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承办该案的高新区法庭提出保全申请,请求查封魏某及其亲友六人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接到查封申请后,高新区法庭立即组织审查,并第一时间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
执行局执保团队在收到保全材料后迅速查控,将其中一被告张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查封,合计查封金额130万余元。
查封账户后次日,承办法官的电话突然响起,电话另一端传来被告急切的声音:“法官,您好,我是张某某,魏某的亲戚,也是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们愿意履行债务,把代偿款本息支付给原告,能否尽快将我的账户解封?我的公司很需要这个账户来进行经营……” 原来,被告张某某名下也经营了一家公司,突如其来的查封导致公司流动资金断裂,给其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为了快速解决突发问题,最大限度的维护原被告双方利益,法官迅速组织原被告双方就该案变更诉讼保全措施问题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法官将法与理融合,情与理并用,向魏某充分阐释了保全措施对其本人及亲友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在张某某公司生产经营方面,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被告魏某另筹措了资金将代偿款本息近130万元全部支付到了原告公司账户中,原告亦同意解除对被告的保全措施,双方的诉求均得到了解决,该起追偿权纠纷也得以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