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江杰 李鑫鑫)聋哑人临时起意,盗走八旬老人2500元看病钱,诉还是不诉?近日,曾都区检察院来到某村村委会,对一起涉残轻罪案件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为保障涉案聋哑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听证会现场,邀请手语老师为其提供翻译,并邀请人大代表、村委会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参加。
被不起诉人刘某自幼聋哑,为一级残疾。2023年9月19日10时许,刘某到曾都区看病,路过一药店门口时发现停放在路边的自行车上放着一个装有物品的红色手提袋,见四下无人刘某动起了“歪心思”,将手提袋“顺走”并迅速离开现场。手提袋内装有2500元现金、一张存折等物品,刘某将袋中的现金、存折拿走后,因害怕将其他物品扔在药店门口的角落处,买完药从药店出来的兰某在地上发现了自己的手提袋,检查物品时发现手提袋内的现金和存折不见了,遂报警。
据刘某供述,因害怕,直至被抓获,都未使用偷来的现金。审查逮捕期间,追回被盗物品的被害人兰某了解详情后,主动向检察机关出具了谅解书,希望给刘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2024年4月,该案被移送至曾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充分保障聋哑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为刘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并在讯问过程中聘请手语老师到场全程进行翻译。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承办检察官走访了刘某居住地,得知刘某平时为人老实本分,虽身有残疾,但一直以来自力更生,为人和善。考虑到刘某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取得被害人谅解,系初犯,承办检察官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并在刘某所居住村委会召开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并聚焦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情况,详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村民代表对刘某日常表现进行了说明。
“我真的很后悔,给老师蒙羞了。那是一位八旬老人的看病钱,真不该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做违法的事情,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会上,刘某对着手语老师李老师激动地打着手语。原来,刘某是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第一批学生,李老师曾担任过刘某六年的手语老师,与老师的邂逅,让刘某羞愧难当,手语比划中,刘某向李老师表达自己深深的懊悔。经评议,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结合刘某的家庭看护与社会帮扶发表了具体看法。
据悉,本场听证会是曾都检察“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曾都区检察院在办理特殊群体案件中,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情怀,积极传递司法温度,通过检察能动履职,用心用情维护好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