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杨安娜) “非常感谢法官耐心沟通,既缓解了公司的经营压力,也让我和被告握手言和。”近日,广水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纠纷案后,当事人激动地说。
据了解,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与湖北广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广水某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经广水法院审理判决,判令广水某房地产公司向浙江某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1530余万元,并支付利息。
今年2月,广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向广水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广水法院立案后,迅速调查了该公司名下的存款及各类资产状况,并进行冻结。
在案件执行中,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在广水市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合同的招标会上,中标了50套房屋,但因房屋现处于被查封状态无法过户,导致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无法偿还拖欠工程款。
广水法院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消化矛盾为主线,注重平衡双方利益,同时确保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顺利推进,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承诺15天内将中标的50套房屋完成过户手续,拿到购房款后立即还清拖欠原告的工程款,本案得以案结事了。
近年来,广水市人民法院在开展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中,充分评估、综合考量,最大程度平衡双方利益,组织企业协商和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