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贵生)近日,笔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乡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助力“创文创卫”和广水高质量发展,从2024年1月2日至6月30日,广水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按照“全市一体、全员参与,屯警街面、以教育劝导与依法查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两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强化路面严查严管,控变量、防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要筹建一批移动交警执法岗亭,常态化查处“两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篷)行为人,采取“三个一律”措施,即:一律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一律发朋友圈积赞或参加文明交通义务劝导、一律公开曝光;加强路面执法力度,严管严查“两车”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酒醉驾、无牌无证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违法犯罪行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施教育、拆伞、上牌、戴头盔、处罚、报废等措施;城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城区商超、学校、医院、公园、铁路、公路客运站等周边道路的摩托车、三四轮低速电动车等进行清理、打击、取缔;公安交警部门要与交通部门、城管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共享单车上牌、骑行不戴头盔、超员骑行、闯红灯、逆向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共享单车备案和车辆投放数量的管理,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及时维护、更新、管理车辆;与运营企业签订管理协议,及时查处违规投放和停放行为。城管部门负责编制共享单车停车P点规划和组织施划到位,查处违规占道停放行为。城管部门要对小商小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取缔,消除安全隐患,还道于民,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据介绍,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队所合一”派出所要设置临时执勤点,查处“两车”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酒醉驾、无牌无证无保险等易肇事肇祸违法犯罪行为,对“两车”实施教育、拆伞、上牌、戴头盔、处罚等措施;城区警务站要开展交通管理,劝导、教育、制止“两车”装伞篷、不戴头盔、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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