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周雨欣、童登科)“针对检察建议反馈的问题,我镇已经安排落实,未来我们将举一反三,持续把相关工作做实做细,以制度化、常态化举措完善村级事务监管与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近日,随县检察院收到了某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来电。
2025年2月,随县检察院在办理石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石某某所在村村委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允许其砍伐天然林中的树木90余亩,导致部分林地遭到破坏。
针对上述问题,承办检察官迅速深入该乡镇林管站和当事村民家中展开调查取证,核实相关证据。3月17日,随县检察院向该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指出该村委会的越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该乡镇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建议开展专项清查,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监管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问题。
该乡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迅速整改,包括建立健全林木采伐审批制度和常态化巡查机制,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等等。
承办检察官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该乡镇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监督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随县检察院将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法治方式持续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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