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鑫鑫)为赚快钱,明知是假烟仍铤而走险,以为自己掌控了“财富密码”,没想到等待自己的是“牢狱之灾”。近日,经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赵某、陈某甲、陈某乙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2023年11月,赵某联系陈某甲,让其帮忙介绍采购“便宜烟”的渠道。于是,赵某将钱转给陈某甲,陈某甲再帮其从上游卖家购烟,双方约定,每条烟陈某甲收取10-30元的好处费。就这样,陈某甲当起了赵某与上游卖家的“中间人”。
“对方没明说,但我一抽就知道是假烟。我们彼此心照不宣。”据赵某供述,最初买烟都是通过陈某甲,但是后来因为利益问题,自己就直接找上游卖家购买。
经查,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陈某甲作为“中间人”,非法经营高仿卷烟数额达7.7万余元;赵某非法经营数额高达41.7万余元。赵某采购的大额假烟销往何处?据赵某供述,假烟主要销往亲友及零星散户,用途多为自吸和待客。根据赵某转账记录发现,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陈某乙向赵某转账共计21笔,合计金额17.3万余元。
陈某乙从赵某处采购了如此大量的假烟,这些假烟又去往何处?原来,陈某乙经营了一家麻将馆,为获得较高“台子费”,便以免费提供卷烟为噱头。于是,需要大量“便宜烟”的陈某乙成了赵某的“大客户”。
经查,陈某乙除了将假烟用于麻将馆外,还卖给了其亲友,并从中非法获利1.5万元。
2024年10月,公安机关联合烟草部门在赵某家中现场查获136条黄鹤楼系列卷烟。经鉴定,136条卷烟均为假冒伪劣产品。至此,这场“地下交易”终收场。2025年1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曾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赵某、陈某甲、陈某乙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许可,未取得任何许可证明,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涉嫌非法经营罪。5月8日,该院以赵某、陈某甲、陈某乙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烟草制品属于国家管控的专营专卖商品,销售、进购假冒伪劣香烟,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破坏烟草市场秩序,达到法定情节还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进假、不藏假、不售假,切勿为牟取非法利益而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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