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周静静)楼上水管破损长期漏水,楼下房屋受损却协商无果,邻里间的“漏水纠纷”该如何解决?近日,曾都法院城区法庭依法审结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遭遇此类问题的居民提供了明确的维权指引。
徐某与方某是某小区上下楼邻居,方某居住在五楼,徐某居住在四楼。因方某屋内下水管破损,长期漏水并向下渗透,导致徐某家多处墙面、家具等财产不同程度损坏。为明确损失情况,徐某委托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对受损财产价值及维修费用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出具了正式评估报告书。然而,双方就维修及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徐某遂将方某诉至法院,要求方某立即修复漏水管道,并赔偿各项费用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方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屋内水管破损后未及时处理,导致漏水渗透至楼下徐某家中造成财产损失,其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结合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评估结论,法院对徐某提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偿财产损失、装修费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方某在指定期限内修复屋内漏水水管,并赔偿徐某的全部合理损失。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邻里纠纷无小事。在与房屋漏水问题相关的侵权纠纷中,案件争议焦点往往在于房屋漏水原因及各方的责任负担。因此当发现房屋存在漏水问题时,房主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例如拍摄现场实况照片或视频、留存维修发票、找物业公司协调或证明等,同时尽快查明漏水原因,确定责任主体及损失数额。对财产价值、修复方案及其造价等无法确定的,及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者询问其他装修公司等,以锁定责任主体并确定损失数额。在与侵权主体沟通时,应本着互谅互让、团结互助的原则友好协商,必要时可在居委会、法院等第三方主持下,积极调解,妥善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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