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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法院“四字诀”巧解国有“三资”难题 为大财政体系建设注入司法动能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7日23:14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任骊、杨琪)2025年以来,广水法院紧扣大财政体系建设需求,念好“调、护、联、防”四字诀,激活司法服务新动能,让国有“三资”案件办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截至目前,办理的涉国有“三资”案件19件,案涉金额达1.77亿元。

调解优先,让矛盾“软着陆”

“调解不是和稀泥,是把问题掰开了揉碎了,找到双方都认可的解法。”承办法官说起某行政机关起诉的租赁合同纠纷案时感慨。该案中,某健身房租赁某行政机关5间门面及楼上4层共24间房屋,因拖欠租金,双方一度争执不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双方核心诉求,摸清争议焦点后,从调解着手。一方面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明确法律红线和国家政策底线;另一方面向健身房经营者释法明理,分析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与经营利弊。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双方逐步消弭分歧,签订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主动配合清场,门面与房屋顺利收回,为后续招商盘活打下了基础。

“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调解不仅是解法结,更是解心结。”广水市人民法院在涉国有“三资”案件中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兼顾双赢,让发展“可持续”

“既要守住国有资产‘钱袋子’,也要护住企业‘生命线’”。在广水市某土地主管部门诉某企业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中,承办法官力求双赢效果。  

该案中,某企业拖欠 312 万元土地出让金,土地主管部门诉至法院并主张高额违约金。承办法官审理时发现,企业并非恶意拖欠,而是正处于扩大经营的关键期,若全额支付出让金和违约金,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罚不是目的,让企业活下来、发展好才是关键!”法官一方面向企业释明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法定支付义务,督促其筹措资金;另一方面依法审查违约金计算标准,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实际。最终,企业在案件审理期间足额缴纳 312 万元土地出让金,国有资金及时回笼;法院则将违约金调减为 46.48 万元,既体现了惩戒功能,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这口气缓过来了!” 结案后,企业负责人表示,“新项目马上就能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增加 1.7 亿元,年税收 1000 万,还能提供 500 个就业岗位,带动 1000 余户农户发展养殖业。”

广水市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国有“三资”案件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依法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又对涉案企业做好经济影响评估,力求平衡双方利益,实现共赢发展。

府院联手,让资产“活起来”

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置一直是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题,如何将流拍厂房盘活?广水法院积极运用府院联动,把“独角戏”唱成“大合唱”!

某电机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土地厂房多次流拍,剩余资产无人问津,职工安置、债务清偿都卡了壳。

“不能让优质资产闲置浪费,更不能让破产案件久拖不决。”法院主动联合市政府、招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判资产盘活路径,积极引进广水某供应链公司,以合理价格竞拍部分土地厂房,投资5000万元建成寄递共配中心,不仅提供上百个工作岗位,年产值还冲到3000余万元;剩余资产则由广水某政府平台公司出资 5000 万元打包收购,纳入招商引资 “资产池” 统一运营,以厂房出租形式招引企业,使引进企业无需新征土地、新建厂房,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推动破产案件顺利终结。

目前,广水市人民法院已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针对破产资产处置、国有资产盘活等重点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案件信息共享、债务风险联合评估、分级预警以及纠纷共调,并建立专业资产评估研判机制,提高在执行、破产等程序中的资产处置效率,实现破产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让沉睡的国有资产重新焕发活力。

源头治理,让风险“早刹车”

“与其事后救火,不如事前织网。”广水市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强化源头防控,让司法建议成为国有“三资”管理的“预警铃”。

今年9月,广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多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时发现,部分土地受让方拖欠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的现象较多,不仅扰乱土地市场健康秩序,也潜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风险。

“这不是个案问题,得从机制上解决!”对此,广水市人民法院专题调研后,向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从全面排查梳理、强化合同管理、健全催缴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推动加强出让金催缴与源头防控,促进依法规范管理。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预防,从被动应对到主动赋能。广水市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对涉国有“三资”案件的研判分析,针对类案多发、高发问题,以司法建议为抓手,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从源头遏制风险,构建起 “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