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甘露)近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成功化解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帮助受害方顺利拿到全额赔偿款,彰显了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破解“执行难”困境中的关键作用。
2025年10月,未满16周岁的王某(化名)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擅自驾驶他人轿车在市区主干道行驶,因操作不当与刘某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猛烈碰撞,导致刘某车辆严重受损。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后,认定王某无证驾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需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就车辆维修费用等赔偿事宜与王某的监护人协商,不料对方以“孩子未成年”“家庭经济困难”为由推诿拖延,拒绝配合赔偿,刘某的维权之路陷入僵局。
为避免监护人转移财产、导致后续判决难以执行,刘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曾都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王某监护人名下相关财产。
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刘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其提交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报价单等证据充分,且情况紧急,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据此,该院依法作出诉前保全裁定,迅速查封了王某监护人名下的相应财产,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得知财产被查封、逃避赔偿已无可能,王某的监护人主动联系刘某和承办法官,表达了配合赔偿的意愿。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很快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监护人一次性向刘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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