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襄阳分公司 > 随州新闻 > 滚动播报

“拘”不姑息 广水交警将危险驾驶人送交执行拘役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2日16:54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王贵生 张锋利)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被查,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12月22日,广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危险驾驶人常某送广水市看守所执行。

2025年5月12日20时50分许,家住广水市应山办事处的常某驾驶鄂S8XXTG两轮摩托车,行至平应线33公里加300米处路段,因操作不当,致摩托车失控摔倒,造成车辆损及常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发现驾驶人常某身上酒气浓烈。经抽取血液送检,鉴定结论为沈某血液中检验出乙醇成份,其酒精含量为232.3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认定,常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

“我奉劝大家,拿起酒杯就要放下车钥匙,千万别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在审讯室内,常某悔不当初。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