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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检察+工会”联动发力 为六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18:31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周雨欣)“多亏了检察院和工会的帮忙,春节前终于拿到了拖欠的工资,这个年才能过得踏实!”近日,彭某某等6名农民工拿到3万元工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时间回溯到2023年3月至8月,包工头李某某雇请彭某某、张某某等6名农民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某片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地从事砌墙工作。工程完工后,李某某于2023年8月9日向六人出具欠条,确认欠薪134040元,并承诺年底付清。然而,承诺到期后,李某某仅支付部分工资,剩余60020元却以“总公司未结算尾款”为由一拖再拖,多次催要无果的农民工们陷入了“讨薪无门”的困境。

2026年1月,随县总工会在日常接待时敏锐发现了这起欠薪线索,依托随县检察院与县总工会联合建立的“检察+工会”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将该案线索移交随县检察院,启动“工会维权+检察支持”的联动维权模式。

受理案件后,随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专门办理。由于该案农民工证据意识薄弱、法律知识欠缺,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逐一走访询问6名农民工和包工头李某某,耐心倾听诉求、核实务工事实,收集整理欠条、工资支付流水等关键证据。经查明,6名农民工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工资流水显示付款方为武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精准锁定责任主体,承办检察官前往项目现场进行核查,依据工地维权信息公示牌,厘清了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随后,检察官联合工会干部向农民工们开展释法说理,详细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清偿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引导农民工将相关责任主体列为共同被告,确保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考虑到农民工诉讼能力弱,随县检察院依托与法院、司法局等八家单位建立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协作机制,对接法律援助中心为6名农民工指派律师,切实解决他们“不会告、告不起”的难题。

2026年1月8日,随县检察院依法向随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明确支持农民工的诉讼请求,建议法院判令相关责任方履行支付义务。

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机关主动派员参与法院主持的调解,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摆事实、讲法律、明利害,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武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李某某分期支付欠薪,首期3万元于2026年2月16日前付清,剩余款项于6月1日前结清。

春节前夕,3万元首期欠薪如期发放到6名农民工手中,让他们得以带着“辛苦钱”安心过年。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随县“检察+工会”协作机制从探索走向完善的生动实践。

据悉,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随县检察院与县总工会进一步深化协作,于2026年3月2日正式会签《关于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会商联络、源头治理、日常监督、协作配合等四大方面14项具体举措,通过工会线索移送、检察支持起诉、联合普法宣传、司法救助与工会帮扶联动等方式,构建起全方位、常态化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

“‘检察+工会’协作机制,实现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双向赋能。”随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在该协作模式的支持下,已为另一案件的3名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29600元。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检察+工会”协作,畅通联动渠道,联合开展欠薪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普法宣传,推动从“办理一案”向“治理一片”延伸,以法治力量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