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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男子轻信境外高薪坠入诈骗陷阱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0日17:08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周雨欣)“境外工作薪资高、干活轻松”,这样的招工话术千万别信!近年来,不少人被类似谎言蒙骗,偷渡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最终付出沉重代价。近日,由随州市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严某某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迎来一审判决,被告人严某某因两项罪名最终获刑并处罚金。

2024年3月,严某某经朋友李某、汪某介绍,得知云南昆明有高薪工作,便动身前往当地。抵达昆明后,严某某发现实际工作信息与介绍内容严重不符,因担心被骗至境外从事非法活动,他果断放弃务工计划,独自乘车返回荆门。本以为此事就此落幕,可时隔两个月,李某再次联系严某某,以索要此前机票、住宿等费用为由百般施压,要求其出境工作。迫于压力,同年5月17日,严某某再次跟随汪某、李某等人前往昆明,辗转来到西双版纳,随后非法偷越边境,于5月23日抵达缅甸某诈骗园区,彻底踏入犯罪窝点。

严某某供述:“进入园区后,我接受了为期三天的诈骗专项培训。他们安排我入职当地的某诈骗公司,代号是‘小虹’,专门负责发送诈骗短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自2024年5月至12月,严某某在境外诈骗窝点持续实施诈骗七个月,累计发送诈骗短信1万余条,非法获利人民币共计3.5万元,沦为跨境电信诈骗的帮凶。

“长期身陷境外诈骗园区,我很清楚自己做的都是违法的事,但园区的管控和压迫让我无法反抗、苦不堪言。”最终,严某某由其亲属缴纳赎金后得以离开诈骗园区。重获自由后,严某某主动前往老挝移民局投案自首,并于2024年12月27日入境回国。

入境当日,其因非法出境行为被云南省勐腊县公安局处以5000元罚款,次日,被随县公安局工作专班带回调查。到案后,严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诚恳。

“被告人严某某明知境外为诈骗犯罪窝点,仍受人邀约偷越国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一年内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长超30日,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其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办案检察官介绍道。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办理后,办案检察官全面梳理案情,精准认定各项量刑情节,考虑到严某某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检察机关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并于2026年4月22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5月22日,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严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35000元,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郑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