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襄阳分公司 > 随州新闻 > 滚动播报

曾都法院法官多轮调解 专属账户为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7日16:35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罗楚鑫 吴泽宇) “你作为弟弟凭什么私自占有我妻子的遗产?侵犯了我和孩子的权益。”

“你常年不在家中,不能很好地尽到父亲的责任,所以这笔遗产由我们保管更为合适。”

近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继承纠纷案,该案通过调解,创新了一种遗产的使用模式,巧妙地化解了这起涉未成年人遗产继承纠纷。

2024年9月3日,邓某某之妻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其生前遗留的银行存款及各类赔偿款项,在亲属间引发了继承纠纷。

邓某某之妻身故后,其母杜某某、其弟程某某于2024年9月11日将邓某某之妻名下银行存款悉数取出并占有。邓某某认为,上述款项系其妻子的遗产,邓某某和小阳(邓某某之子,化名)作为配偶和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杜某某和程某某侵占遗产的行为侵害了邓某某和小阳的继承权,故诉至本院。

程某某认为,邓某某长期未履行家庭责任,常年在外务工,离家不归,既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扶持义务,也不履行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正因邓某某长期缺位,邓某某之妻早在2015年小阳出生四个月时便无奈携子投奔其在武汉的弟弟程某某。此后多年,邓某某之妻凭一己之力在工作的同时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程某某担心邓某某不能善尽抚养义务,认为涉案款项必须专款专用,真正用于保障未成年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因而主动请求法院介入资产监管。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远不只是一起简单的继承纠纷,更关系到一个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长和一个家庭亲情的修复。若简单一判了之,固然能明辨是非,却极易让已承受丧母之痛的孩子陷入亲情割裂的境地,明显有悖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承办法官通过多轮沟通和调解,找准了案件的症结所在,消除了双方的顾虑和隔阂,最终构建了一套“专户储存、逐年支取、成年交接”的资金监管与使用模式:程某某将双方确认的遗产金额转至为小阳设立的联名账户中,每年由邓某某支出并用于小阳的日常生活开支,任何人均不得擅自挪用联名账户内的资金,待小阳年满18周岁,账户内余额即由其自由支配。同时,协议为紧急情况预留了“应急通道”:如小阳遇突发情况确需用款,相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双方签订协议后,本案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