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任骊 汪意)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司法权威和公信力。2025年10月,在市委政法委统筹领导下,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随州法院持续加大拒执行为打击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共移送涉嫌拒执罪线索20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2件,受理拒执罪自诉案件23件,执行到位金额368.05万元。
冒名务工隐匿收入,司法拘留促全额清偿
余某某与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郭某某偿还余某某借款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刻意失联、隐匿行踪,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曾都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冻结郭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后,发现无可执行资金,名下亦未查到其他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根据余某某提供的线索,法院获悉郭某某已远赴浙江某市务工躲债。执行干警随即赶赴浙江,在当地法院协助下前往涉事工地核查,发现工地在册员工中并无郭某某,但其儿子姓名出现在名册中。原来,郭某某为逃避执行,冒用其子身份入职,工资亦全部发放至其子账户。
“你恶意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现向你发出最后提醒,请尽快偿还欠款,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郭某某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明确告知其行为的法律后果。
郭某某彻底打消侥幸心理。拘留期满后,他主动返回随州,一次性清偿全部欠款,案件圆满办结。
拒交车辆不报财产,移送侦查迅速还款
“法官,我知道错了,马上偿还欠款。”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后,被执行人张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拖欠款项。
张某与冷某经广水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达成协议:张某向冷某支付租赁费16万余元。张某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冷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向广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其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广水市法院通过财产查控发现张某名下有三台车辆,但其无视法院通知,拒不交付。执行干警遂前往深圳、黄石等地调取数据并线下走访调查,结果显示涉案期间张某名下多个账户存在多笔大额资金收支记录。张某故意逃避执行责任,拒绝报告财产状况,导致调解协议无法履行,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针对张某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广水市法院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公安部门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王某立案侦查。不到一周,他便主动联系法院将16万余元租赁费全部付清,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拘后仍不履行,自诉立案后主动求和
在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经法院审理,张某某需向赵某某支付货款42.5万元及利息。因张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赵某某向随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某长期隐匿行踪、刻意规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走访均无果。执行干警经多次蹲守,成功将张某某拘传到案,并依法采取十五日拘留措施。
拘留期满后,张某某仍拒不履行。法院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某以个人名义承租商铺,由其配偶从事装饰业务,其微信账单显示持续有大额收入和消费支出,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为兑现胜诉权益,赵某某依法向随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张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法院立案后,张某某被依法逮捕。被捕后张某某主动寻求协商和解,经多方调解,最终其与赵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一次性付清货款,赵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得以执结。
转移财产耍心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刘某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甲、江某某受伤,经法院判决需赔偿伤者4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江某某遂向随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拍卖其车辆,为申请执行人挽回13万余元损失,并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剩余35万余元欠款约定分期支付,然而刘某某仅履行5万元后便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拒不履行剩余义务。经执行干警深入核查,查实其在判决生效后多次承接工程,累计收款超200余万元,却故意将工程收款账户更换为近亲属账户,还以子女名义购置车辆,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的方式恶意规避执行。
随县法院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刘某某的刑事责任。
下一步,随州法院将持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细化工作举措,以更有力的执行兑现胜诉权益,以更鲜明的导向弘扬诚信风尚,让司法公信力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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