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襄阳分公司 > 随州新闻 > 滚动播报

随县检察院以检察之责 护一江碧水安澜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6日17:45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周雨欣)万里长江,奔涌向前。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守护一江清水浩荡东流,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湖北省随县地处长江、淮河流域交汇带,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近年来,随县检察院紧紧围绕长江大保护战略部署,以“服务支点建设 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守护一江清水东流。

一诉见效:千吨污水直排的治理突围

作为长江一级支流府澴河的上游源流,涢水贯穿湖北省随县全境,既是淮河发源地,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其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长江水生态安全。

“以前生活污水都排到河里,我们路过都得捂着鼻子走,就连井水都染上了难闻的臭味。”说起曾经的涢水河某段,当地居民都连连摇头。

H镇是随县西南重镇,随着镇区人口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每日产生生活污水约5000吨,高峰期更是高达7000吨,而镇内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仅3500吨。近一半的处理能力缺口,导致每日千余吨生活污水从管网低洼井口处溢流,直排涢水,浑浊的黑水在清冽的河面上划出一道刺目的“分界线”。

2023年9月,随县检察院在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巡查中发现该案线索。该院随即依法对负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

办案检察官先后十余次深入现场勘查,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溢流口水质进行采样检测,调取城镇排水规划、设施运营合同等书证,同时走访周边群众,全面查清了污水溢流的事实、成因及监管缺位情况。

同年11月,随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补足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回复称已采取临时措施控制溢流,并启动扩容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3月,检察官现场核查确认溢流口已临时封堵,污水溢流情况得到暂时控制。

然而,检察监督并未止步于“暂时见效”。办案检察官持续跟进发现,扩容项目虽获发改部门批复,但因资金筹措等原因迟迟未能动工,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根源性问题并未解决,污水溢流风险依然存在。

2025年9月,因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公益损害持续存在,随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投入1500余万元推进污水处理扩容项目。2026年4月,H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正式动工,从根本上解决镇区生活污水直排涢水的问题。

近期,该案也成功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典型案例,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随县样本”。

修复为本: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惩罚不是目的,修复才是根本。”这是随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一以贯之的理念。该院坚持“刑事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原则,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势,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推动生态损害赔偿资金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造福一方”的多赢效果。

江淮同脉,山水相连。长江大保护从来不是“一江独治”,而是涵盖干支流、跨越大流域的系统工程,随县境内的淮河源湿地与长江支流水系阡陌相通、休戚与共,淮河上游的生态质量直接关系到江淮生态大走廊的整体安全,是长江大保护格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深秋的淮河湿地,芦苇摇曳,候鸟翩跹。谁能想到,这片鸟儿的天堂曾因一起非法狩猎案件而打破寂静。

在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中,三名被告人以食用为目的,在淮河湿地使用气枪猎杀野生动物。鉴定显示,其猎捕的动物包括环颈雉、山斑鸠等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冠长尾雉——这种我国特有的珍稀鸟类如今已濒临灭绝,非法捕猎行为对候鸟栖息繁衍造成了严重影响。

案件发生后,为精准固定证据、科学评估生态损害,随县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动物及气枪等作案工具进行司法鉴定,依托DNA比对、生态价值评估等科学技术手段,夯实证据基础。审查起诉阶段,该院依法以非法狩猎罪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力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行为。

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随县检察院针对非法猎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可逆损害,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明确要求三名被告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公开道歉,切实贯彻“谁破坏、谁修复”的法治理念。

案件办结并非终点,生态修复才是关键。案件办结后,如何让生态损害赔偿金真正用于生态修复?随县检察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推动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湿地保护”衔接机制,将10900元公益损害赔偿金定向投入淮河湿地公园内候鸟栖息地保护项目,用于清理水域垃圾、种植水生植物、布设监测设备等,把“一案的赔偿”变成“一片的保护”。

如今,淮河湿地已成为候鸟迁徙途中重要的“能量补给站”。每年秋冬季节,成群的中华秋沙鸭、白鹭等候鸟在此栖息越冬,绘就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系统施治:构建全流域协同保护格局

长江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检察机关一家之事。随县检察院立足流域治理特点,主动融入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大局,着力构建“检察主导、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生态保护大格局。

“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是该院打出的一张“协同牌”。该院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检察长与县级河湖长定期联合巡河,针对巡查发现的河道“四乱”、饮用水源地污染、畜禽养殖排污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磋商座谈等方式督促整改,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

“水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河湖保护深度融合的体现,我们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以‘打击、预防、监督、修复’为一体,加大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恭长表示。

针对跨区域流域治理“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难题,随县检察院主动破局。在随州市检察院主导下,鄂豫两省六市九县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桐柏山淮河源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线索移送、联合调查、办案会商、成果共享等工作制度,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推动淮河源生态保护从“各自为战”走向“协同作战”。

在办理一起跨区域河道污染案件中,随县检察院主动向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移送线索,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淮河河道清理工作,共同督促清理河道垃圾数十吨,共同守护淮河流域生态安全。

为延伸生态检察触角,该院在淮河镇龙泉村等地建立公益诉讼示范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和生态修复基地,打造生态保护“前沿阵地”。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36名志愿者参与线索收集、监督办案;聘请1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1名人大代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在案件办理中提供专业意见,打通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

据悉,该院探索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积极打造“炎益相随・检护淮源”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品牌。近年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01件,制发检察建议43份,提起诉讼14件,通过公益诉讼办案,该院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1000余亩、清理各类垃圾7000吨;督促恢复耕地、林地400余亩、补植复绿4万株;保护被污染土壤400余亩,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00余万元,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