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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法官上门调处漏水纠纷 柔性化解邻里矛盾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30日16:52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毛亚玲)近日,曾都法院何店法庭下沉村镇一线,联动村委成功调解一起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告当场履行赔偿款,昔日有隔阂的邻里握手言和。

狄某在农村自建三层楼房,将长期空置的三楼出售给顾某居住。一场暴雨过后,顶层雨水渗漏,狄某赶来堵住漏水口,但顾某家中墙面、吊顶已被雨水浸泡损坏。对于损失赔偿,双方各执一词。狄某认为暴雨属于不可抗力,自身并无过错,仅同意维修楼顶,不愿承担财产赔偿。几番私下协商无果,顾某诉至法院,主张一万余元损失赔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心里十分清楚:乡里乡亲的纠纷,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如果启动财产损失鉴定,高昂的鉴定成本会加重当事人负担;一纸判决虽能“定纷”,却很难真正“止争”,邻里隔阂很可能持续存在。

“走,咱们一起去现场看看!”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实地勘查,精准锁定漏水点位、核实房屋受损范围。同时联动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调解,借助基层组织熟悉乡情民意的优势,合力化解矛盾。为免去耗时费钱的鉴定环节,法官专门联系泥工师傅现场询价,逐项列出维修明细,把损失金额算清楚、讲明白,让赔偿数额公开透明,双方看得懂、信得过。

调解现场,法官情理法相融疏导。讲法理:房主负有楼顶防水维护义务,暴雨并不当然构成不可抗力,不能免除侵权赔偿责任;讲情理:远亲不如近邻,修好房屋的同时,更要珍惜难得的邻里情分;讲实情:据实核算维修费用,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损失、换位思考。经过多轮耐心疏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狄某负责修缮楼顶防水层,并一次性赔偿顾某财产损失两千余元。协议达成后,狄某当场履行赔偿款,两家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从“一纸硬判决”转向“就地柔调解”,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下一步,何店法庭将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完善“法庭+村居委会”联动解纷机制,常态化下沉村组开展矛盾调处,用心用情解决群众身边的“民生小纠纷,邻里大难题”,持续擦亮基层治理底色,以接地气、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乡村邻里和睦、护航群众安居乐业。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