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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晚育假

发布时间: 2015-12-29 16:29:2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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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57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人口计生法“鼓励晚婚晚育”条款删除后,晚婚假和晚育假都将取消。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