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组织开展的全省第四届法律援助百优案例评选活动中,天门市3个案例获奖。
其中,湖北鹰之歌律师事务所金晓葵和张锋共同承办的“汪某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荣获一等奖,市西江法律服务所卢焰红承办的“段某某健康权纠纷案”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罗少平承办的“彭某某故意伤害案”荣获优秀奖。
据悉,2018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民生方面创新模式,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质量,把受援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办好每件法律援助案件,共承办各类援助案件655件,为受援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全媒体记者杨蜜通讯员贺琳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