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胡锐、王田甜、陈晓露)11月18日,武汉中院,一申请执行人公司一次性领取4680.11万元。当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湖北三级人民法院同步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这是单笔发放金额最大的执行案款。
在这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持有的第三方公司7920万股股权,并委托证券公司在二级市场处置变现。
全省共设武汉中院等73个案款发放现场,共为1358起案件的1840名当事人发放案款4.41亿元。案件类型主要为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涉中小微企业等。
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用不到两周时间,要回了20多名职工半年没要到手的工资报酬。原告诉讼代理人在活动现场表示感谢:“法院认真对待劳动者诉求,真正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集中发放执行款活动,彰显了人民法院公正、透明、高效的办案态度。”活动现场,省人大代表、信义兄弟建设集团董事孙东林表示,公开举办这样的活动,有利于企业树立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魏铼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