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福建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在会上指出,要全面加强保护古镇古村落,留住历史的“脉”,突出文化的“魂”。
于伟国强调,全省各地要高度重视古镇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科学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红线,对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历史建筑、农业遗迹以及灌溉工程遗产等,逐一登记在册,形成完整系统的影像和专业资料,全面加强保护,留住历史的“脉”,突出文化的“魂”。
福建省始终高度重视保护历史文脉。2018年8月,于伟国在福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乡村文化振兴,要求紧抓生态宜居,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实施农村农房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行动,做到“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保持乡村独特的内在气质;紧抓乡风文明,建设民风淳朴、文化兴盛的文明乡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乡土文化,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
2018年11月,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有效保护历史建筑、文物遗迹、民族民俗等。坚持留住“旧”,保护古街、古宅、古树、古道、古井等;坚持留住“文”,保留农耕文化,加强农村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修复、开发、利用,延续历史文脉,保存文化基因;坚持留住“魂”,充分体现村庄固有风貌、特色、肌理、样式,展示独特的乡村精神气质,保护好不同乡村的独特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