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办近日印发《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对45处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和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明确。
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保护措施,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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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吴王城遗址(鄂州市鄂城区)
保护范围:东至江家东巷,西至壕塘西路,南起吴都古肆南线,北起意佳福、环艺花园等居民区南侧。
建设控制地带:东起凤凰路,西迄熊家巷,南至今吴都古肆沿线,北抵长江。
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根据地区进行重新排序)
鄂州(14个)
四眼井(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办事处四眼井社区)
保护范围:自井台周边向外延伸,东、南面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西面至古楼街道路中线,北面至十字街道路中线,东、南面至五层楼外墙。
吴氏祠堂(鄂州市鄂城区杜山镇三山村三组)
保护范围:自吴氏祠堂建筑外墙向四周分别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七窑山遗址(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沙塘村三组)
保护范围:东面至北纬30°22′01.83″、东经114°55′58.17″;西面至北纬30°22′02.22″、东经114°55′51.04″;南面至北纬30°21′58.87″、东经114°55′55″;北面至北纬30°22′03.91″、东经114°55′56.19″。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面向外20米至水塘西,西面至武钢球团矿铁路专用线,东南面至官塘湾,北面向外20米。
张裕钊墓(鄂州市鄂城区西山街道办事处西山社区)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至张裕钊陵园围墙,南面向外延伸约5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北伐军二十军军部旧址(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办事处北门社区)
保护范围:自旧址外墙向四周分别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米,西至大北门道路中线,南抵建设街公建用地边线,东至中高层居民住宅楼边缘。
徐家湾遗址(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百洪村二十组)
保护范围:东北面至北纬30°21′29.22″、东经114°57′14.45″;西南面至北纬30°21′26.34″、东经114°57′08.19″;东南面至北纬30°21′26.29″、东经114°57′14.42″;西北面至北纬30°21′29.26″、东经114°57′08.22″。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北面至水泥路,西南、东南、西北面各向外20米。
樊口水利枢纽(鄂州市鄂城区樊口街道办事处大闸社区)
(1)民信闸。
保护范围:东面至北纬30°24′55.80″、东经114°50′26.47″;西面至北纬30°24′53.33″、东经114°50′22.10″;南面至北纬30°24′53.86″、东经114°50′23.98″;北面至北纬30°24′57.57″、东经114°50′24.73″。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面至北纬30°24′55.90″、东经114°50′27.03″;西面至北纬30°24′55.61″、东经114°50′21.24″;南面至北纬30°24′53.17″、东经114°50′24.02″;北面至北纬30°24′58.50″、东经114°50′24.26″。
(2)樊口大闸。
保护范围:东面至北纬30°24′58.11″、东经114°50′47.63″;西面至北纬30°24′55.67″、东经114°50′38.56″;南面至北纬30°24′52.58″、东经114°50′42.47″;北面至北纬30°24′00.75″、东经114°50′43.24″。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面至北纬30°24′57.63″、东经114°50′49.17″;西面至北纬30°24′55.84″、东经114°50′37.25″;南面至北纬30°24′52.02″、东经114°50′42.36″;北面至北纬30°25′01.47″、东经114°50′42.70″。
(3)樊口电排站。
保护范围:东面至北纬30°25′04.32″、东经114°50′38.18″;西面至北纬30°25′02.80″、东经114°50′30.35″;南面至北纬30°25′00.28″、东经114°50′35.44″;北面至北纬30°25′06.75″、东经114°50′33.19″。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面至北纬30°25′04.90″、东经114°50′39.42″;西面至北纬30°25′02.51″、东经114°50′29.45″;南面至北纬30°24′59.24″、东经114°50′39.42″;北面至北纬30°25′08.00″、东经114°50′32.75″。
彭楚藩烈士祠(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凉亭村十一组)
保护范围:自烈士祠外墙向四周分别延伸5米。
刘伯垂墓(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刘弄村一组)
保护范围:东北角至北纬30°35′19.65″、东经114°45′13.95″;西北角至北纬30°35′19.66″、东经114°45′11.56″;东南角至北纬30°35′17.60″、东经114°45′13.96″;西南角至北纬30°35′17.60″、东经114°45′11.56″。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北角至北纬30°35′20.70″、东经114°45′14.84″;西北角至北纬30°35′20.70″、东经114°45′10.72″;东南角至北纬30°35′17.08″、东经114°45′14.84″;西南角至北纬30°35′17.08″、东经114°45′10.72″。
王仓屋窑址(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中咀村一组)
保护范围:东北面至北纬30°34′57.18″、东经114°47′29.98″;西北面至北纬30°34′57.19″、东经114°47′28.22″;东南面至北纬30°34′54.55″、东经114°47′29.97″;西南面至北纬30°34′54.55″、东经114°47′28.23″。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柯坟山窑址(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熊易村十四组)
保护范围:东北面至北纬30°07′47.84″、东经114°35′47.77″;西北面至北纬30°07′47.82″、东经114°35′49.35″;东南面至北纬30°07′53.03″、东经114°35′45.80″;西南面至北纬30°07′53.02″、东经114°35′49.38″。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太白港桥(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
保护范围:自桥体向四周分别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张家楼房(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梁子居委会渔业组)
保护范围:自建筑外墙向四周分别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胡家老屋(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胡进村十组)
保护范围:自胡家老屋外墙向四周分别延伸10米。
恩施(14个)
天子岩手印画(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官渡口镇小溪河村)
保护范围:岩画所在崖壁长100米、高10米范围内的山岩本体。
建设控制地带:岩画所在崖壁前20米至坡坎处,纵长300米至山崖边缘处范围内。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金果坪乡汪家村一组)
(1)红三军政治部保卫局旧址。
保护范围:房屋北、南、西三面外墙1米范围内,东北面屋檐滴水至江定翠房屋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房屋外墙为基准,西面外延至5米处,南面外延10米至公路外田地处,北面江定翠房屋北侧外墙外延至10米处,东面外延18米至江定翠房屋东侧外墙基线5米处的范围内。
(2)贺龙旧居及红三军军部旧址。
保护范围:房屋东、南、西三面外墙2米范围内,北面至房屋前10米院坝坡坎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房屋外墙为基准,东面至27米水沟处,西面至10米公路处,南面至田地10米处,北面至23米水沟处的范围内。
巴东红旗渠(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清太坪镇桥河村)
保护范围:干渠、隧洞、建筑物本体及附属设施。
建设控制地带:渠道两侧10米范围内;隧洞、建筑物外墙至四周10米范围内。
红二军团总指挥部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古城村五组)
保护范围:以旧址文物本体及周边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西北方延伸5米,向东南方延伸8米。
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军部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梅坪村九组)
保护范围:自旧址文物本体向四周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万里茶道鹤峰段
(1)连三坡古茶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五里乡南村村四组)。
保护范围:茶道周围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周围山地延伸80米。
(2)红茅尖摩崖石刻(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燕子镇桃山村六组)。
保护范围:北面以石壁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
鹤峰红三军军部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中营乡麻水红岩坪村)
保护范围:鹤峰红三军军部旧址四周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
黄金洞炼硝场遗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黄金洞乡黄金洞内)
保护范围:东沿河向外延伸50米,南洞口向外延伸120米,西洞口向外延伸1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从保护范围向西延伸150米,西南从洞口保护范围向西延伸165米。
大寨坪遗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清坪镇马家坪村)
保护范围:东沿大寨门向外延伸268米,南沿轿子岩向外延伸156.6米,西沿小寨门向外延伸150米,北沿斧头堡向外延伸228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从保护范围马家坪向外延伸1588米,南从保护范围村委会向外延伸1170.4米,西从保护范围庙丫口向外延伸676米,北从保护范围梨树丫向外延伸519米,西南从保护范围村委会向外延伸2409米。
老虎洞电站(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翔凤镇老虎洞村)
保护范围:东以发电机房为界,向外延伸至国电公司办公区围墙;西以拦河坝为界,向外延伸100米;南以文物本体南边为界,向外延伸至蓝河右岸;北以文物本体南边为界,向外延伸至红山坡脚线。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西面沿蓝河上游向外延伸200米,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野椒园张氏侗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晓关侗族乡野椒园村)
保护范围:以野椒园张氏侗寨张家院子四合天井院为核心向外延伸,东至张冬平房屋90米,南至水塘70米,西至乡村公路30米,北至张友德房屋5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至输电杆50米,南至停车场50米,西至青山梁山山脊100米,北至公路里坎50米。
禹王宫古戏楼(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晓关侗族乡黄河村十三组)
保护范围:以戏台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封火墙8米,南面至岩院坝15米,西面至封火墙8米,北面至山门石墙1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南面至晓关侗族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6米,北面至公路外坎1米,东、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黑龙河石拱桥
(1)倒影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高罗镇清水塘村四、五组)。
保护范围: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石子路外坎5米,南面至河流下游10米,西面至石子路外坎5米,北面至河流上游10米。
(2)双月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高罗镇清水塘村九组)。
保护范围: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石子路外坎5米,南面至河流下游10米,西面至公路外坎5米,北面至河流上游10米。
(3)双步凉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高罗镇清水塘村二组)。
保护范围: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水田5米,南面至河流下游5米,西面至公路外坎5米,北面至河流上游第一根电杆5米。
(4)公母渠渡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高罗镇马家寨村一组)。
保护范围: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小路外坎5米,南面至高洞5米,西面至小路外坎5米,北面至河流下游5米。
(5)犀牛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高罗镇马家寨村一组)。
保护范围: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小河沟上游5米,南面至玉米地堡坎处2米,西面至河流下游5米,北面至朱官富房屋右侧面3米。
(6)狮子沟凉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高罗镇马家寨村二组)。
保护范围: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河流下游5米,南面至柚子林5米,西面至河流上游5米,北面至王梅珍房屋院坝3米。
(7)狮子口引水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高罗镇马家寨村二组)。
保护范围: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田坎处3米,南面至小路外坎3米,西面至水沟上游5米,北面至小路外坎3米。
建始文庙(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业州镇草籽坝社区)
保护范围:建始文庙建筑本体四周10米范围内。
建始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宜昌(6个)
杨家河兵寨群
(1)李家寨(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杨家河村四组)。
保护范围:东至东寨门前20米,西至西寨门前50米,南至山寨悬崖边,北至寨子围墙边。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至东寨门前山脚与马家寨交汇处,西向外100米,南、北至寨下山脚。
(2)白马寨(夷陵区黄花镇杨家河村六组)。
保护范围:以白马寨中心为基点,南、北两面各向外延伸120米,东、西两面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北起灰色塞山沟,东、西、南面以白马塞自然山沟为界。
(3)大寨(夷陵区黄花镇杨家河村六组)。
保护范围:以寨门为基点,向北延伸至与白马寨入口交汇处,向东、西延伸至大寨悬崖脚,向南延伸80米至大垭包山顶。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西各延伸50米,向南延伸至大垭包山脚,向北延伸至山脚农田。
青龙寨(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界岭村七组)
保护范围:以寨中心为基点,向东、西、北各延伸50米,向南延伸6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向东50米至山脚梯田边,向南至王乐贵楼房,向西50米,向北40米。
五龙堡(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柏家坪四组)
保护范围:以五龙堡中心为基点,向东延伸50米,向南、北各延伸80米,向西延伸至悬崖脚。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向东80米至山脚水沟,向南200米至对面山岗古槐树,向西60米对面悬崖脚,向北50米至山脚梯田。
黄家场火车站(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黄花场社区二组)
保护范围:以火车站大门为基点,向东延伸15米至原粮管所库房,向南延伸8米至黄花居民区后围墙,向西延伸15米,向北延伸3米至联通信号塔。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西、北面各向外30米,南面至宜保公路。
万里茶道五峰段
(1)五峰精制茶厂(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钟岭路3号)。
保护范围:自五峰精制茶厂文物本体墙基向外延伸,北抵钟岭路公路,东抵古潭路,南抵原渔洋关镇小学,西抵王青俊民居墙脚。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北延伸20米,向东延伸20米,向西延伸10米,向南延伸至下街街道。
(2)汉阳桥(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曹家坪村八组)。
保护范围:自桥墩基向北河道上30米,向东南河道下30米,西距桥头20米,东距桥头10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南上下河道自保护范围向外各延伸100米,桥头东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桥头西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
(3)汉阳桥段古茶道(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曹家坪村八组)。
保护范围:自桥头西70米处起,向西4000米至茶店子,古茶道两边各向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0米。
(4)柴埠溪古道碑(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柴埠溪村四组)。
保护范围:自碑主体向西北20米,东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
(5)柴埠溪古道摩崖石刻(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柴埠溪村一组)。
保护范围:自摩崖石刻本体向西北20米,东南抵柴埠溪河坎。
建设控制地带:西北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东50米,南至河中心。
渔洋关苏维埃政府旧址(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胜利路13号)
保护范围:东抵钟岭老岩脚、北抵原交管站墙边、西抵胜利路路边、南抵黄国安民居排水沟。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东向外延伸至钟岭路边,东北自旧址公厕向外10米,北向外延伸至工行老宿舍墙脚,南延伸抵黄国安民居墙脚。
十堰(3个)
施洋烈士故居(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桂花树村一组)
保护范围:以施洋烈士故居墙基为界,东北、西南面各向外延伸3米,东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房县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十堰市房县红塔镇况营村)
保护范围:房屋27间,建筑面积738.5平方米,占地481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四周围墙为界。
浪河老街(十堰市丹江口市浪河镇小店子村三组)
保护范围:浪河老街迁建复原区规划范围(占地面积10.15亩)。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西、北三面各向外水平延伸22米,南面向外水平延伸18米。
随州(3个)
莲花池遗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绿水村)
保护范围:自莲花池遗址本体向外延伸3米。
建设控制地带:地宫内其余空间。
戴家仓屋(随州市随县万和镇解河村)
保护范围:以寨墙及护寨河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
李家沟桐柏军区政治部旧址(随州市随县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
保护范围:自旧址本体向四周分别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
咸宁(2个)
老宗屋(咸宁市通山县洪港镇江源村)
保护范围:东至文化广场,西至后檐巷道,南北各至两侧空场巷道。
义筹老屋(咸宁市通山县洪港镇江源村)
保护范围:东至老屋偏屋后檐,西北至老宗屋后檐,南至江源河。
孝感(1个)
儒学大成殿(孝感市云梦县和平东路与湖光路交汇处)
保护范围:自儒学大成殿建筑外墙向四周分别延伸10米。
黄冈(1个)
紫云区农民协会旧址(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陶家边村)
保护范围:自文物本体向四周分别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武汉(1个)
石骨山人民公社办公楼(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石骨山村)
保护范围:自石骨山人民公社办公楼外墙向四周分别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