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省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批复同意的《2019年湖北省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19年省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1.培育文化产业市场主体;
2.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
3.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融合发展;
4.鼓励和支持文化出口;
5.支持富有潜力的新型文化业态加快发展;
6.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7.推动开展文化产业招商引资;
8.促进文化产业品牌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在湖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三是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且纳入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的经营性文化单位。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专项资金以项目形式申报。2019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类别包括奖励、补助、贴息等三类。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文化主管部门、省属国有文化企业集团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一)奖励类项目申报
1.奖励条件
(1)对新增规上文化企业奖励。统计部门认定的我省2017年度新增规上文化企业。
(2)对获国家、国际有关文化产业品牌的企业奖励。
①2018年获“全国文化企业30强”文化企业;
②2018年度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
③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④2019年文化产品获得国际影视大奖(含提名)的文化企业。
2.申报方式
符合奖励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19年湖北省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单位信息表(奖励类)》(见附件4)相关表格并加盖公章。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获得国家、国际有关文化产业品牌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二)补助、贴息类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于7月19日18:00前登陆湖北文化产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www.hbcims.com:29001),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每个项目的电子文档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三)审核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文化主管部门、省属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奖励类项目进行纸质材料审核,补助、贴息类项目进行网上审核。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扶持范围,相关材料数据是否真实等,并于7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审核。
(四)正式申报
1.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文化主管部门、省属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将通过审核并经过遴选的项目,统一向省委宣传部提交项目纸质文本。市州党委宣传部须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并送同级统计部门认定申报单位为文化企业。补助、贴息类项目附在线申报相关资料的纸质文档,并提交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原件。每个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文化主管部门、省属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应提交推荐申请文件、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包括审核工作组织情况、申报项目情况、审核意见等内容,作为独立文件上报),并加盖公章,于7月27日前报省委宣传部。
3.符合条件的奖励类项目均可申报。原则上每个市州、省直文化主管部门报送补助、贴息类项目不超过4个,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省属国有文化企业集团报送补助、贴息类项目不超过2个。
4.省属文化企业集团可申报2个项目,下属企业申报项目由企业集团统一申报。其余文化单位限报1个项目。
5.奖励、补助、贴息类不同时、不重复扶持同一个项目。对符合条件获得多项奖励的申报单位,本着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按照奖励的最高额度进行奖励。除贷款贴息、奖励项目外,已获中央和省扶持的项目或类似项目不得再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奖励类项目
需填报单位信息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获得国家、国际有关文化产业品牌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见附件1)。
(二)补助、贴息类项目
1.申请项目补助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合同等复印件(见附件2)。
2.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相关银行已支付利息确认单、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已支付贷款利息凭证等复印件。付息凭证须与贷款合同所列的项目用途一致(见附件3)。
3.申报单位需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单位信息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等,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审计的最近两年企业财务报告等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7。
4.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表必须填报完整,具体指标值必须科学化、客观化、可量化,计划投资与实际投入必须相符;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附市场调研、专家论证以及风险评估的相关资料;单位信息表、财务报告、项目合同、银行票据等必须真实、规范、全面。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纳入专家评审的范围。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紧紧围绕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本部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做好地方重点项目与国家重点项目的衔接,对列入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国家动漫企业项目资源库等国家级项目库和省 “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计划的项目重点考虑。
2.将项目申报与以往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结合起来。对2017、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情况的申报单位,取消2019年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3.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统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规范审核程序和标准,提高项目审核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切实提高申报材料质量,确保申报项目信息真实、准确,并且纸质文档和网上申报保持一致。
4.请按申报要求抓紧开展申报工作。为保证工作进度,湖北文化产业项目管理申报系统于即日起至7月19日18:00对申报单位和审核单位开放。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文化主管部门、省属文化企业集团提交申请文件、资格审查报告,报送项目资料请于7月27日前完成,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 1.申报奖励类项目所需资料清单
2.申报补助类项目所需资料清单
3.申报贴息类项目所需资料清单
4.申报单位信息表(奖励类)
5.申报单位信息表(补助、贴息类)
6.申报项目绩效目标表(补助、贴息类)
7.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2019年7月2日
(联系人: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 马燕、张筱羽,电话:027-87824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