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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网友不满意怎么办?荆楚网二次问政助其解决问题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17:19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李力力)荆楚网“网络问政-民生热线”自开办以来,得到了广大网友的踊跃支持,大量网友的诉求通过问政平台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回复。近段时间,有网友在后台留言:“要是我对回复不满意,怎么办?”在此,“网络问政-民生热线”提醒:对回复不满意,还可以再次问政,要求有关部门再度回复,直到投诉人满意为止。云梦市民褚先生就是通过二次问政,终于得到了满意答复。

褚先生是孝感市云梦县人,在当地经营一家养殖场。3月21日,他通过湖北手机报向“网络问政-民生热线”发来投诉(http://bbs.cnhubei.com/thread-4518234-1-1.html):今年1月褚先生在枣阳信昌订购了苏禽一代母鸡雏苗1万只,价格每只4.5元(其它苗每只3元)。3月8日因出苗数量不够,他同意对方送来9000只并结清鸡苗款。然而,鸡苗死亡164只,还有大量的带病鸡雏,弱质鸡雏。褚先生说,苏禽一代种蛋只能由江苏某家禽研究院提供,垂直传播的疾病得到了有效净化,雏苗抗病力强,成活率高。而他购买的鸡苗前期死亡,淘汰率很高。他怀疑这根本不是苏禽一代雏鸡苗,孵化场将劣质鸡雏充当优质的苏禽一代苗出,侵害消费者利益。

网络问政-民生热线”将投诉转交至有关部门,5月3日,枣阳市畜牧兽医局作出如下回复:据枣阳市信昌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伙人反映,该合作社孵化使用的种蛋是从江苏扬州购买的,种蛋品种为苏禽土鸡,采购时没有任何购买手续。1月18日投诉人在枣阳市信昌养殖专业合作社预定了1万羽鸡苗,3月8日,枣阳市信昌养殖专业合作社发货,实际发货9216羽,每只4.5元,总销售金额40500元,该批鸡苗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根据云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供的调查笔录显示,购鸡苗数量、单价等情况相符,单鸡苗品种及质量存在异议。双方在我局进行了面对面协商,仍未就相关意见达成一致。我们拟对枣阳市信昌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文书,并已结案。投诉人反映假冒伪劣商品问题,我局建议移交相关职能的部门进行处理,或启动司法诉讼程序解决,予以维权。

然而,枣阳市畜牧兽医局的投诉,褚先生并不满意。他进而投诉枣阳市畜牧兽医局对消费者维权问题不认真调查(http://bbs.cnhubei.com/thread-4539510-1-1.html)。“网络问政-民生热线”再次将褚先生的投诉转交至有关部门。

7月18日,枣阳市畜牧兽医局在“网络问政-民生热线”再次回复:接到您投诉反映枣阳市畜牧兽医局对消费者维权问题不认真调查事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再次进行认真调查,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反馈给您。

一是由于枣阳市信昌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经营动物未申报检疫的违法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之规定,我局对枣阳市信昌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张功斌)已经立案调查,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案件正在依照执法程序办理中。

二是5月30日和6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信昌养殖专业合作社及云梦县桥镇永兴社区(投诉人)进行了沟通,经过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工作,最终达成一致补偿意见,现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满意。

7月19日,栏目组致电投诉人褚先生,这次,褚先生对投诉结果表示满意,感谢网络问政和湖北手机报的帮助。

此次设诉的最终解决,也要感谢枣阳市畜牧兽医局的勇于担当,敢于作为。面对网友的多次投诉,没有敷衍塞责,而是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必有应,民有所求,我必有为”。在此,“网络问政-民生热线”也呼吁更多的单位入驻《网络问政-民生热线》栏目,关切网友呼声,回复网友留言,脚踏实地为群众排扰解难,将网上群众工作做到实处。


【责任编辑: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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