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陈鹏、通讯员陈明涛、魏晓晓)8月9日,宜城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当地“四·六殉难烈士陵园”,只见环境焕然一新。
1949年1月21日宜城市解放,4月6日,自忠县(宜城市曾用名)警察局长张经武秘密潜回宜城,纠集5000余反动残余势力对新生政权疯狂反扑。在平息这场暴乱的战斗中,117名同志壮烈牺牲。“四·六殉难烈士陵园”,就是为纪念这些牺牲的烈士而修建。
今年5月,该市检察院干警发现,烈士陵园外墙和内部杂草丛生,园内墓碑淹没在杂草中,陵园大门紧闭,铁锁锈迹斑斑,未按规定将烈士纪念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
经调查,检察官发现该陵园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为小河镇政府,而镇政府人员紧张,经费不足,未建立烈士陵园瞻仰凭吊的服务制度和管理规范,导致陵园无人看管,长期关闭。
根据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宜城市检察院向小河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镇依法履行管理维护“四·六殉难烈士陵园”的职责,维护英雄烈士尊严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建立健全烈士陵园瞻仰凭吊服务制度和工作管理规范,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监管,依法向社会免费开放。
“接到检察院发来的建议后,我镇立即拿出整改方案。前不久,还组织机关干部对陵园进行了环境卫生整治。”小河镇负责民政工作的杨才维一边带着检察官察看陵园,一边介绍整改情况。他说,已有单位准备到这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未来这里将成为红色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