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1号,南漳交警将“违规变道”造成事故后逃离现场的汪某送进行政拘留所。
2018年10月2号11点左右,南漳警方接警称:在水镜大道与卞和路交汇处,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受伤。
接警后,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有一辆两轮摩托车倒在护栏边,没有见到伤者,现场走访也未取得任何有效信息。民警立即用电话联系报警人,报警人自称是伤者,正在医院检查。 民警赶到医院,通过对伤者的询问得知,肇事的是一辆红色大三轮摩托车。
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时段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一辆红色大江牌正三轮摩托车在经过路口时,突然从两轮摩托车左后方猛地蹿出并右转向,车尾将骑车男子挂倒在地。不过由于该车后保险杠遮挡,只能隐约看到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数字疑似“0”或者“6”;民警通过一遍遍放大图片分析,最终确定为号牌位数为“6”。
之后,警方经过大量的筛选、比对,锁定了肇事车辆的活动范围,并经过走访找到了肇事车辆和驾驶员汪某。
起初,汪某并不承认自已当天肇事逃逸,只承认当天运货时曾经过事发路段。直到在事故队看到将肇事视频后,汪某才不得不承认自已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襄阳交通广播动力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