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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葬得先通过我们”:湖北崇阳十人暴力垄断殡葬业被诉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0日08:03 来源: 湖北日报

“殡仪馆和公墓建在我们村,凡是要在天鹅山火化、安葬,就必须通过我们。”这是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谢家坳村“殇夫班子”长期以暴力、威胁手段在湖北省崇阳县殡葬服务行业立下的一个“规矩”。他们以该县公墓和殡仪馆都建在该村天鹅山为由,强揽殡葬服务,牟取非法利益。逝者家属必须花高价请他们当殇夫,否则不许火化、不许下葬。

日前,由崇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谢某等10人涉嫌长期在殡葬服务业中强迫交易涉恶案件开庭审理。咸宁市、崇阳县两级政法干警、人民监督员、被告人家属、村干部代表150余人观摩了庭审。

资料图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谢某等10人无视国家法律,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崇阳县殡仪馆强行承揽殡葬服务业务,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谢某和王某为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检察机关认为,谢某等人利用殡仪馆、公墓建设在本村的地理优势,利用死者家属要在天鹅山办理丧事、火化遗体、安葬骨灰的机会,强迫死者家属接受殡葬服务,收取高额费用、牟取非法利益,社会影响极大,应当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谢某等10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围绕起诉书指控的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出具了24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体系。

“我国殡葬历史悠久,你们为了私利,使死者不能及时火化、安葬,使家属在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时,又面临经济上、精神上的多种压力。公墓是国家的,征地时已经给了集体补偿,怎么还能利用公墓去非法敛财?再者,当地人约定俗成的先例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针对部分被告人认为他们是按照当地传统风俗来做的,不知是犯罪的辩解,公诉人在法庭上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法庭最后的陈述阶段,有被告人当庭落泪,10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悔罪,部分被告人递交了悔罪书,恳请法庭宽大处理。历时5个多小时,庭审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据悉,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涉及被害人众多,取证工作存在较大难度,崇阳县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在侦查阶段依法提前介入,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补齐做强证据链条。案件移送起诉以来,办案组检察人员严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关,听取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制作起诉书、制作庭前预案等,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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