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讯 记者周荣华、通讯员漆晓乐报道:5月30日,省安全生产委员通报2018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咸宁市人民政府位居全省各市州第二名。
根据有关要求,省委组织部考核办和省委督查室统一组织,省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实施,对17个市州政府和15家省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去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武汉市人民政府排名第一,咸宁市人民政府排名第二。
2018年,咸宁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市实现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高危行业事故“零死亡”,水上交通持续22年“零死亡”。“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汛期、高温季节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同时,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转型退出,煤矿顺利关闭,有力推动了咸宁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