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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不归还盗刷他人钱财 咸安一男子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8日10:15 来源: 咸宁网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葛利利  实习生戴佳欢  通讯员孙晓华)捡到他人手机,不在第一时间寻找失主,而是破解开机密码,后盗刷支付宝账户资金8000余元。好在,咸安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及时破获这起案件,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归案。

近日,市民小刘在咸安某网吧上网时,不慎丢失手机。想着手机旧了需要换了,小刘没有在意,而是重新补办了一张手机卡,购买了一部新手机。然而当小刘在新手机中打开支付宝时发现,自己花呗被人消费了8000余元,小刘立即到永安派出所报案。

永安派出所民警根据小刘提供的支付宝相关凭据展开调查,发现花呗里8000元被人用商品购物方式,分别刷到郭某的个人账户和苏州一餐馆支付宝账号,其他小额的300余元则是在咸宁本地一超市和一外卖平台消费。

民警调看了小刘丢手机的网吧监控视频,锁定了拿走手机男子为罗某,家住咸安。民警随后找到罗某进行询问,在证据面前,罗某如实供述案情。

当天下午,罗某来到网吧上网,发现电脑桌旁有一部手机,罗某捡起手机后无人认领,便占为己有。随后,罗某带着手机来到朋友家,尝试着破解手机登录密码。由于手机设置的屏幕解锁密码过于简单,他尝试几下,就轻易破解了。

期间,罗某发现手机支付宝设置免密支付功能,同时支付宝花呗里还有额度,便让在苏州打工的郭某发来支付宝商家二维码套现。他根据郭某发来的商家二维码,分四次套现了8000元。此后,罗某拿着手机去超市购物100余元,还叫过一次外卖花费100余元。

罗某由于没有正式工作,盗刷套现得来的款项用于个人生活开销。目前,罗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表示,捡到失物的正确做法是送交公安机关等部门招领,将遗失物归还失主。捡到手机并盗刷他人钱财的行为,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纠错】编辑: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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