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宋效忠、通讯员黄国华、陆成雄)8月30日,汉川市法院再审判决一起民事纠纷案,认为赌博借款作为债权转让不合法。
本案原审原告熊某新、原审被告李某安和原赌博款放贷人张某义均系同乡。张某义生前以经营麻将馆为业,李某安常去张某义开办的麻将馆赌博。期间,李某安曾向张某义借款作为赌资。为此,李某安于2016年1月22日向张某义出具了借款14万元的借条。其后不久,张某义因事故意外死亡。2016年5月25日,张某义之母、之夫和之子作为张某义的遗产继承人,与熊某新签订了一份《债权转让协议》,将张某义对李某安的14万元债权转让给熊某新。协议转让后,张某义的遗产继承人向李某安发出了债权转让告知书。
2016年5月,熊某新依该《债权转让协议》向李某安催要此款时,李某安已下落不明。熊某新遂将李某安起诉至汉川市法院。汉川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某安未到庭参加诉讼。2017年5月,法院判令李某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熊某新支付14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在外打工的李某安发现工资卡被冻结,才知晓该判决。李某安不服该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
汉川检察院受理李某安申请监督后,依法核查了相关证人证言,找到了新的相关证据,证实该债权系赌博借贷款,遂于2019年2月1日提请孝感市检察院向孝感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孝感市中级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指令汉川市法院再审该案。
2019年5月15日,汉川市法院再审认为,张某义为他人赌博出借资金、李某安为赌博而借款,二人之间的借贷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熊某新受让的债权系违法债权,不具有合法性,依法不予保护。有新的证据证明熊某新受让的债权违反法律规定,足以推翻原审认定事实,遂撤销该案原民事判决,驳回熊某新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