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农村留守妇女年龄结构
31—40岁 47.6%
20—30岁 20.1%
其他 32.3%
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程度
小学及以下 24.4%
初中 58.7%
高中或中专 15.1%
大专及以上 1.8%
□本报记者陈凌墨 关前裕 刘春燕
昨日,省妇联向政协湖北省十一届一次会议递交集体提案,首次详细公布了“湖北省农村留守妇女生存与发展现状”调查情况。调查显示,我省农村留守妇女群体达236.8万人,60%以上农村家庭长年处于丈夫在外打工、妻子留守在家的“离散状态”。
概况
96.1%因子女而留守
近半在31岁—40岁
据调查,2011年全省外出务工农民966.8万人,留守妇女236.8万人,占全省妇女总数8.5%。
从留守妇女群体年龄结构看,31岁—40岁占比47.6%,20岁—30岁占比20.1%。
从受教育程度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24.4%,初中占58.7%,高中或中专占15.1%,大专及以上仅占1.8%。
农村妇女留守的原因与生、育子女直接相关。调查表明,因子女而留守的妇女占比高达96.1%。
问题
缺乏人身安全 影响代际关系
相对非留守家庭,留守妇女人身与财产更容易受到侵犯。调查显示,1.9%的留守妇女遭遇过被抢,12.8%家中被盗,8.7%被骗,10.8%被打骂,6.9%被骚扰。
留守妇女中,41.1%丈夫半年才回家一次,15%一年回家一次,每月回家3次以上的仅占10.3%。
30.1%的留守妇女表示没有时间、精力辅导孩子,57.8%坦言辅导不了孩子。
很多农村留守妇女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和农活,43%无法参加农业技术培训,40.8%没有参加村干部选举。
建言
尽快让农民工享受“市民待遇”
省妇联认为,根本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途径有三:举家迁移进城;举家回乡创业;实现农业人口城镇化转移。
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副主席吴红娅说,首先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为进城务工家庭提供子女教育、就业、医疗、社保和住房等政策支持。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使进城务工群体享受“市民待遇”,特别是实行公平的入学招生制度,解决农村家庭举家迁移所面临的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鼓励企业到乡镇办厂,实现留守家庭就近就业。
着眼当下,则应在政府引导下,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双向探亲制度;构建留守妇女帮扶互助机制;发展农业科技,拓宽留守妇女的发展空间,丰富她们的文化生活。
案例
留守妇女张继兰——
盼着全家团团圆圆
39岁的张继兰家住竹溪县向坝乡大坪村。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她正在腌制腊肉,“一年忙到头,就是为了一家人过个热闹年。”
张继兰的丈夫目前在山西省宁武县的煤矿打工。“从正月二十三出门,就没回来过。说是腊月十五以后才能结算工资回家。”
由于儿子在县城上高三,公婆身体又不好,几年来,她留守在家种地,照顾孩子和公婆。虽然丈夫多次让她只把家门口的1亩水田种好就行,可她舍不得另外2亩地撂荒,全都种上了粮食,还喂了一头猪。农忙时节,她起五更睡半夜,累得腰酸背疼,有时委屈得想给丈夫打电话抱怨,可一想到丈夫在煤矿这种高风险的地方打工,不敢给他增添精神负担。
而最让她头疼的是,经常有一些不检点的男人对她说些风流话。虽然没有发生过什么意外,可也让她感到难堪。
眼看离丈夫回家的日子不远,她每天都在心里“倒计时”,“就盼着一家人团团圆圆过日子,不要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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