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有收有免做法不一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目前,6类车辆可享受收费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120救护车并不在其列。
武汉市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地120急救车处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时,“大多时候跟收费站打个招呼就可放行,但执行长途转院任务时,往往要交过路费。”
记者了解到,对于120救护车,各地高速公路做法不一,甚至同一条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做法也不尽相同。有的对执行任务的救护车一律免费;有的对载有患者的救护车免费,但对前去接病人的救护车收费;有的在两种情况下都会收费。
建言
免征救护车过路费
肖雪琴认为,政府应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为120救护车建立免费、快速通行的“绿色通道”。“国内很多地方已经开始行动,对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120救护车,一律免征通行费。”
她建议省政府与各高速公路收费单位协商,对120救护车予以免费快速放行;高速公路收费单位的相关利益,由省政府给予一定补偿。“以2012年恩施州120救护车高速收费为例,全年共计缴费35275元,费用并不高,免征其费用切实可行。”
此前有人表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之所以对120救护车收费,是因为不好界定救护车是否正在执行任务,而且外地还曾发生过冒充120救护车的事例。对此,肖雪琴认为,这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急救车辆的规范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