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郑玮)1月27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显示,截止1月26日11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81件,其中79件议案拟作为建议处理。
81件议案中,属于内务司法方面的4件,财政经济方面的36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7件,民族宗教旅游方面的4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19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11件。
议案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深入实施开放先导战略,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农业“重中之重”地位,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全面推进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湖北;加强文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主席团会议决定:高燕贞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政府采购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处理;朱国璋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处理;其余79件议案拟作为代表建议处理,连同大会期间已经收到代表提出的39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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