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开幕在即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成为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
参加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指出,当前行政审批权异化现象需要警惕。在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部分审批权转由一些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接,有些组织反而变成了狐假虎威的“二政府”。它们破坏市场环境,损害政府公信力,成为延伸腐败的“毒瘤”,亟待通过新一轮改革彻底铲除。
“四不像”的“二政府”
去年底,广州市政协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全市657个社会团体中,有三分之二过去由党政机关主导成立,行政色彩浓厚,充当着部分行政机关“二政府”角色。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秘书长陈建国说,承接政府审批权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鉴定评审机构和各类社团,“二政府”便混迹其中,在公权力的“灰色地带”潜滋暗长。
陈建国委员说:“‘二政府’这个怪胎好比‘四不像’,政府和市场所有的毛病,它身上都有。”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引用一段俗语来概括:“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
“二元腐败”变“三元腐败”更具隐蔽性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全国性行业协会多数都是政府所创办,无论组织、领导还是经费、政策,都与行政主管单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朱征夫委员认为,原来的腐败是由政府官员与行贿者直接操作的“二元腐败”,“二政府”出现后,变成了加入中介组织的“三元腐败”,腐败手法更加多样、隐蔽,也更难发现和查处。一些行业协会和鉴证类中介组织已成腐败多发区。“‘二政府’所受约束少,披着合法外衣敛财,有时还让办事程序横生枝节。”全国人大代表、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兰芝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法律法规滞后是“二政府”得以横行的根源之一。我国尚无专门统一的行业协会立法,也没有一部比较全面、规范的发展中介组织的法律,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割除“毒瘤”须切断“隐性审批利益链”
割除“二政府”这一“毒瘤”,必须切断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隐性审批利益链”。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承德市市长赵风楼建议出台明确规定,一定级别的官员退休以后,几年内不得在行业协会担任领导,尤其是与本职部门相关的协会。
代表委员的建议指向“公开透明”:建立审批透明机制,什么机构拥有哪些审批权限,收不收费、收多少,都要公开,防止一些部门巧立名目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隐性抬高行政审批门槛。“要打破社会组织‘一会独大’的格局,允许‘一业多会’,引入竞争,使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无法‘专权’,无法以‘政府权力化身’自居。它们要想生存,只能面向市场,靠优质服务取胜。”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周汉华说。
(据新华社北京4日电)
现象;
审批权异化五大乱象
代表委员给梳理出了审批权异化五大乱象——
乱象1:“审批”变“核准”
“审批”变“核准”耍花招,换汤不换药。一些部门明着是下放审批权,暗地里却以核准、备案、评估、检测、监制、鉴定及准运证、准销证等名义搞变相审批。企业办事原来要盖几个公章,现在只盖一个却还要四处签字,负担减“量”却没减“质”。
乱象2:下属单位变“收款机”
转移敛财职能,把下属单位变成“收款机”。一家企业去中央某部委办事,具体负责人以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办理,随即暗示附近有家中介公司“比较熟悉业务申办流程”。有些部门不方便、也不敢直接做的事,就让下属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去做,早已成了潜规则。
乱象3:中介机构成“避风塘”
政府、市场两头吃,中介机构变权力寻租“避风塘”。去年,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原审监庭副庭长丁保军落马,就是因为在主办一起破产案时收受中介机构贿赂。一些中介组织已成公权力拥有者和购买者的两头牵线人。借道“中介服务”等第三方进行权钱交易,成了部门权力利益化的新形式。
乱象4:任职者非亲即贵
任职者非亲即贵,变成“养老院”和“家属院”。一些部门领导退休,首选去下属社会组织当会长或法人代表,已成一种“惯例”,一是变相延长了在职时间,二有大笔“活钱”可用。而组织中的员工,不乏子女亲戚,裙带关系纠缠不清。
乱象5:坐拥特权
坐拥特权,级别不变,更像“官老爷”。去年,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38名干部被曝集体“带队考察”境外旅游景点,而这些干部竟然全都在当地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协会兼职,旅游费用由会员企业掏腰包。有的社会组织被主管部门授予部分行政、准行政等职能,像政府机关一样享受级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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