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公众发表意见、70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60多位专家研究论证、20多次较大修改、4次提请审议……1月22日下午,荆楚万众热盼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大会上获高票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1月23日《湖北日报》)
群情激奋、击掌庆贺,淬火成钢、利剑出鞘。《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最终获得高票通过,这意味着以往“九龙治水”的困窘局面成为历史,一部由政府负总则的新的法规重典即将实施。回顾这部“水法”的立法过程,社会各界关注程度之高、立法道路之艰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立法决心之坚定,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就是湖北“千湖之省”的美誉大打折扣,恶意污染水资源、破坏水资源的案例触目惊心、令人震惊;坐拥“三江”、“五湖”、“六库”,有着得天独厚的水资源的湖北,面临着严重水资源危机,依法护水迫在眉睫。
依法护水,责任千钧。如何整治那些正在或即将污染破坏水资源的违法行为,不折不扣地遵守和履行好“水法”是前提,执行好“水法”是关键。各级政府和水资源保护执法部门,应尽快拿起“水法”这把“达摩利剑”,以铁的手腕整治破坏和污染水资源的“污龙”,坚决捍卫“水法”的威严,保护水资源的安全。
保护水资源的安全,要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再简单以GDP论英雄,而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为此,湖北要想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目标,必须要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高扬绿色发展大旗。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咬定发展不放松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绿色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根主线,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着力打造湖北经济升级版。
保护水资源的安全,要走绿色环保发展道路。湖北要富强,经济是支撑、发展是关键。在加快经济发展和推进工业化进程当中,必须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注重发展绿色环保、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打造清洁、循环、低碳的工业。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之中,注重因地制宜,保护性建设和开发,让身处闹市的市民能够看得见“青山绿水”;让居住在农村的农民能够记得住“乡愁”、看得见碧水蓝天。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化进程中,注重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大力发展绿色种养产业,确保农村水资源安全。
保护水资源的安全,要高扬“水法”利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由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当前首要工作就是“依法护水”。各级政府、执法部门及水资源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水资源规划纲要,出台保护水资源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具体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于一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和那些破坏水资源、污染水资源、非法利用水资源的行为,要高扬“水法”利剑,敢于向破坏水资源、污染水资源的行为开刀,坚决彻底斩断影响水资源安全的“污龙”,还湖北“千湖蓝水千湖月,荆楚处处涌碧波”的秀美画卷。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