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大冶湖——水质恶化 面临生态灾难


发布时间:2014-12-16 17:29:17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不信绿水唤不回

政府公告禁止填湖。

  湖北日报讯 本报记者 易建新 陶忠辉 《楚天时报》记者 胡凯

  人病求医,湖病求方。

  近年来,“保护母亲湖”、“拯救大冶湖”的声音越来越响亮。

  黄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期间,时任市委书记王建鸣赴大冶代表团参与讨论时特意谈到大冶湖保护问题:“天大的事都没有这个大!”黄石市市长杨晓波表态:“保护湖泊是常识。我们要把她们留下来。”

  市政府通告:禁止填湖

  2009年11月14日,黄石市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大冶湖水域滩涂非法围垦、填湖筑堤的通告》,对在大冶湖水域滩涂非法围垦、填湖筑堤等事项作出了明令禁止。《通告》要求,沿湖乡镇、村组及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将大冶湖的水域滩涂发包给单位或个人进行围垦经营。 同时,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市水利水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在大冶湖水域滩涂从事填筑堤坝、开挖鱼池、修建港口码头及休

  闲娱乐场所等有关建设;严禁以开发建设为目的的各类填湖造地行为;禁止向大冶湖倾倒废弃物品和垃圾。

  市人大一号决议:保护大冶湖

  2011年1月中旬,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14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保护大冶湖的议案》,梅向阳等14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大冶湖污染严重,亟待加强环境保护的议案》。

  当月15日,大会形成《关于加强大冶湖保护工作的决议》,获得全票通过,成为“一号决议”,自此,大冶湖保护工作正式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制订规划,完善管理

  早在2009年8月8日,《大冶湖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正式通过专家评审。

  该《规划》含75个项目,包括湖泊修复、港渠整治、工业污水处理、工业重金属污染处理、工业固废处理、入湖河港整治、养殖废水处理、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投资概算20.31亿元。其中,湖泊修复、港渠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为优先项目。

(作者:  编辑:李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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