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梁晓莹、通讯员李方来、余喜军)近日,大悟县质监局分管机关和纪检监察的副局长何某,因元旦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1.37万元,被县纪委亮红牌——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系统根据群众反映和平时了解的情况,对有问题苗头或不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亮“红牌”警示,不搞下不为例。去年以来,县纪检部门已先后对6名纪检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为1名干部调整岗位,党内警告处分4名纪检干部:除何某外,2人由于计生工作监督检查不力,1人因在处理一起事故中做群众工作不细致,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查摆问题有制度保障。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正实行“双月汇报、单月通报”制度,对照绩效考评办法和目标责任书,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分类排位考评,对未完成日常业务工作、监察不力的诫勉谈话,连续3次被诫勉谈话的,由组织部门调离岗位或免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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