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罗序文、通讯员陈超、刘红艳)“干部像候鸟,总往城里跑;工作搞遥控,晚上人难找。”洪湖群众如此描述乡镇“走读干部”。为让乡镇干部真正“沉”下去,为民办事,洪湖制订出台《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整治乡镇干部走读办法》。
根据规定,乡镇干部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和4晚驻守乡镇,依照制度逐项考核,考核结果年终评定,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表彰的重要依据。为让干部安心住宿乡镇,该市为干部创造较好的办公、住宿、生活条件。
洪湖市采取日常考核、调查了解、电话查岗、突击查访等方式,督查乡镇干部在岗情况。对“走读”干部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暂缓提拔、岗位调整、降职使用、免去职务等惩处,情节严重的,乡镇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
规定实施以来,各乡镇干部为群众办实事19件,扶助贫困户45家,化解民事纠纷6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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