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叶雯瑾、吴芳芳、记者何柳斌报道:记者9月27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切实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615亿元的基础上,我省将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深山区库区移民搬迁等配套资金5.1148亿元,专项用于改造13.5万户农村危房。
据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其中重点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优先安排因自然灾害倒塌住房的农户。
据介绍,农村危房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补助对象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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