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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早已落地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无变化
发布时间:2015-04-14 15:21:14来源:长江日报进入电子报

  针对三部委新出台的公积金新政,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的说明称,我市早已实行“首套房首付两成和二套房贷款结清三成”政策,我市公贷政策无变化。

  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首付二成已实行两年

  三部委要求,使用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此,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自2013年3月起,武汉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公贷的,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20%。

  那90平方米以上首套房首付几成呢?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仍按现行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即首套房公贷政策是首付三成,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二套房首付三成已实行半年

  三部委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武汉公积金中心对此表示,武汉现行政策为:自2014年10月起,我市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其他政策仍按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据了解,我市现行政策中,对于现有住房超过14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购房二套房,实行禁贷。按照公积金中心昨天说法,意味着该政策目前不会取消。

  记者了解到,虽然三部委要求对二套房公贷最低首付可以是三成,但由于我市二套房公贷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账户余额越少可贷额越少,多数贷款人首套房都用了公积金,因此买二套房时多数账户余额不会多,可贷额度不多,因此事实上二次公贷购房首付要超过三成以上。

(作者:  编辑:周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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