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31日,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作出《关于在县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意见》。
1999年4月1日,省委召开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机关“三讲”教育动员大会,全省“三讲”教育正式开始。
在“三讲”教育中,省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起了带头示范作用:坚持把思想发动、学习提高贯穿始终;坚持“开门搞‘三讲’”,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贯彻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边整边改,取信于民;坚持主要领导带头,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把“三讲”教育扎实向前推进。6月26日,省委召开省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总结大会。
在省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三讲”教育的同时及其后,全省“三讲”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省直122家单位和荆州市、武汉市从1999年4月份开始,于7月底基本结束。其他省直单位和市州在当年下半年进行。县市区四大班子在2000年上半年进行。为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省委于2000年1月31日决定对前段抓整改方案落实的情况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2000年7月中旬,全省“三讲”教育及“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