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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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在执政条件下党组织自身的建设。从党的基本队伍来看,绝大多数党员在革命胜利的形势下,能够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党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很高威信。但是,党的组织状况及干部思想作风方面也出现不少问题。中共中央特别关注党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党内一部分人滋长的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有必要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 
  重点是整顿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作风,提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克服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始终保持党的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严格地整顿全党的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对全党整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1950年下半年开始,整风运动分批进行,于年底结束。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党代会、干部会,或举办整风训练班,结合检查总结中心工作,自上而下,由党内到党外,对区、乡以上干部进行认真整顿。重点讨论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思想和作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订改进办法,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
  各地在整风中,将由上而下地整顿领导,同由下而上地检查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克服上级机关的官僚主义和中下级机关的命令主义,纠正干部、党员中的居功自傲情绪和“革命到头”思想,加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在广大新区进行土地改革做了组织上和干部上的准备。 
  遵照中共中央指示,中共湖北省委迅即行动,在全省掀起整风运动高潮。1950年6月15日,省委召开地委书记联席会议,明确指出目前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整顿组织,训练干部。6月25日,省委研究制订《关于整党整干的计划》,规定:整风以全省4000余名骨干干部为主要对象,以县委以上干部为重点;步骤是先县以上干部,后区干部和一般干部,由骨干带动一般,自上而下,由党外到党内;整风内容是克服命令主义、官僚主义,端正政策思想,明确策略观点,以此为中心克服其他不良倾向。从7月开始,全省开始整风,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阶段,通过层层动员,使党员干部初步认识到整风的重要意义;二是学习文件阶段,通过学习中央指定的有关文件,端正态度,消除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各种顾虑;三是检查阶段,根据揭露的问题,查找原因,总结经验,研究制订改进办法。
 
  从7月到10月,省委先后发出《关于整风问题的报告》《关于整党整干的补充指示》《关于机关干部整风的指示》和《关于整党整干的第三次指示》,要求各地、市、县通过召开党代会、干部会,或举办整风训练班,结合检查总结中心工作,自上而下,由党内到党外,对区、乡以上干部进行认真的整顿。结合检查和总结经验,研究、制订改进办法。
 
  到1950年12月,全省整风运动基本结束,共有80%的干部及工作人员约 4.2 万人参加了整风。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湖北省中共组织开展的第一次重要的思想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各地适应党的工作环境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工作重心从领导革命到领导建设的转变,大力发展党的组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出现了新的问题。1951年2月,中央发出《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提出用三年时间对全国党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开展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中央指出:我们的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这是主要方面,必须加以肯定,但是存在的问题,必须加以整理,因为在中国革命胜利的新形势下,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员的条件必须更加提高,才能担负起比过去更伟大更艰苦的革命任务和经济文化建设任务。
  整党运动贯彻“爱护、教育、改造、团结”的方针。一是在全党进行集中教育;二是对党员进行审查登记;三是对犯有严重错误和不够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对全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顿,在全体党员中进行一次关于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八项条件的教育,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途的教育。
 
  1951年3月28日至4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对整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规定了关于共产党员标准的若干基本条件。整党从1951年下半年开始分期分批进行,1952年又结合“三反”运动深入开展,到1954年春基本结束。“三反”运动全面展开后,党中央先后发出《关于“三反”运动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关于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指出“三反”运动对于共产党员是一次严格的考验,对于党的组织也是一次有效的清理,所以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三年整党期间,全国有41万不合格党员被开除出党或被劝告退党,同时,积极、谨慎地发展新党员,党员人数由整党前的580万发展至636.9万人。
  经过整党,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普遍提高,党的组织成分和党员素质有了明显改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使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更加统一,直接促进了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民主改革和社会改造,以及国民经济恢复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遵照中共中央的决定,1951年7月1日,中共湖北省委作出《关于整顿党的组织的指示》,对整党的步骤作出具体部署:1951年集中力量认真做好有关整党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始在省直和城市、农村选择几个支部进行典型试验;1952年开始全面整党。
 
  从1952年7月开始,到10月结束。整党在湖北县区全面展开,重在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水平,解决少数党员党性不纯,思想蜕化和与党员标准相距甚远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党员登记,审查处理不合格的党员。全省73个县中,除5个县因遇大灾未进行、2个县因防汛中途停止外,66个县进行了整党。据57个县的统计,参加县区整党运动的党员有5504人,在运动中提拔区级以上干部4624人,吸收新党员2188人。
 
  这次整党运动,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无产阶级觉悟和马列主义水平,党的组织和党员分布更加平衡,党与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在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上的纯洁性和统一性进一步强化。
  1956年夏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了大的波折,发生了波匈事件。国内一些地方也连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面对这些复杂的新情况,党中央和毛泽东深入思考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提出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根据党的八大精神和现实生活中党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决定从整顿党的作风入手,克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1956年11月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郑重宣布在1957年开展全党整风。
  整风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采取“开门”形式,既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欢迎党外人士对党和政府、党员干部中的缺点错误提出批评。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3月12日,又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明确宣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毛泽东的这两次讲话,实际上为全党整风作出了政治动员。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强调这次整风运动应该是一次既严肃认真又和风细雨的思想教育运动,应该是一次恰如其分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运动,应该多采取个别谈心或开小型座谈会和小组会的方式,一般不要开批评大会或斗争大会。4月30日,毛泽东主持召开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二次(扩大)会议,就全党整风运动进行动员。5月1日,《人民日报》刊发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全党整风由此开始。5月中旬,毛泽东写出《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标志着运动的重点开始由党内整风转向反右派斗争。7月,中共中央在青岛召开省市委书记会议,提出整风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大鸣大放阶段,反击右派阶段,着重整改阶段,每人研究文件、批评反省、提高自己阶段)的安排。到1958年夏季,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完全结束。
 
  中国共产党的整风运动,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其理论形态,以号召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帮助共产党整风为其实践形态,其最初的动机是为了克服党内的不良作风,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使党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更好地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由于党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对这种复杂局面的政治经验,对阶级斗争的形势作了过于严重的估计,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  
  湖北的整风运动,紧跟中央的指示精神迅速展开。1957年5月13日,湖北省委召开扩大会议,对全省整风运动的步骤、对象、方法、内容进行全面部署,讨论并通过《省委执行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的初步方案》。15日下午,省委召开省级机关干部大会,王任重作开展整风运动的动员报告,整风运动在全省逐步展开。
 
  《初步方案》规定,全省整风运动大致分作三批进行。省级和专区级机关作为第一批,县、区级机关作为第二批,乡作为第三批。市、大的厂矿和大专学校也可以分作两批或三批进行。每一批整风都可以先试点,然后全面展开。省直机关、宣教战线、文教战线和政法战线整风先行一步,7月初全面展开,1957年10月底结束。
 
  《初步方案》公布后,全省各级党组织迅速行动起来,在省委和各级党组织的鼓励和号召下,全省党内外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以及党政干部的思想作风提出了批评和建议。各级党组织认真听取意见,着手进入整改。到1958年7月,全省整风运动全部结束,整个运动历时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