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关于两名中国籍男子周桐和刘浩因接触日军遗弃在吉林省敦化市的毒气弹受伤而向日本政府索赔一案,东京高等法院26日以“事故难以预料”为由维持了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诉求。两人将继续上诉。
审判长园尾隆司指出,2004年发生事故时,日本政府已协助中国回收遗弃在各地的毒气弹。园尾否定了日方的赔偿责任称“此次事故现场属调查对象外,难以预测到武器的存在”。
判决书显示,周桐和刘浩于2004年7月在敦化市内小河玩耍时发现了毒气弹并接触了漏出的液体,出现手脚起水泡等症状并住院。之后留下了免疫力降低容易感冒等症状。
2008年年初,周桐和刘浩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向日本政府提出3300万日元的索赔,要求“还我健康身体、健康生活”。
去年4月16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中国吉林省敦化侵华日军遗弃毒气弹泄漏事件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受害者周桐和刘浩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的诉求。当时,东京地方法庭认为:毒气弹造成原告受害是事实。日本政府未防止事件发生也是事实,但这并不能认为是日本政府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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