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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姐打官司“常胜”幕后:诉讼成经商利器

发布时间: 2012-08-06 06:3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楚天金报讯 “我曾经把许丽视若姐妹,帮助她,支持她,如今她成了人物,却一次又一次把我告上法庭。”作为上海天丽人公司的女掌门,田涛觉得自己就像“农夫与蛇”中的农夫,用自己的体温救活了蛇,却反被毒蛇所咬。她说,仅仅2008年至2009年的一年里,许丽就先后6次起诉她的公司,她却根本无力反击。

  好友反目 连打6起官司

  许丽是江苏盐城市东台金丽达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10月,她带上花费几个月心血设计的样品站在广交会大门前,因没有手续,她被拒之门外。第二天,一个好心的家乡人带她进入展馆,她签订了25万美元的试销订单,从此一炮打响。

  这个好心人就是当时南京外贸华宾公司的业务员田涛。田涛告诉记者,两人结识后很快成为好友,自己不仅给她订单,甚至多次私人借款助她渡过难关。

  后来,田涛成为上海天丽人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女掌门,而许丽也从小作坊主成为董事长、亿万富姐,各种全国、省级荣誉称号不计其数。

  田涛说,2008年,金融危机来袭,外贸行业首当其冲,许丽找到田涛的客户要求甩掉田涛直接交易,双方变成竞争对手。从2008年5月至2009年6月,许丽连续向天丽人公司提起6起诉讼,并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关系大肆干预,除一起案件撤诉外,5起案件两审均判决许丽胜诉。此外,许丽还向当地警方施压,在民事诉讼期间又告田涛诈骗,田涛被关押16天后,因无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才被释放。

  二次鉴定 合同“人为老化”

  去年9月,记者曾以《江苏东台法院干扰司法鉴定致当事人两审败诉》为题,对许丽和田涛的纠纷进行报道。

  案件起因源于2007年12月,天丽人委托金丽达加工一批方格手绗被。因外商取消该订单,2008年1月天丽人通知金丽达取消订单。2008年8月,金丽达向东台法院起诉,提供了一份日期为2008年1月的合同,以证实取消订单前已采购面料,要求天丽人赔偿41万余元损失。

  天丽人认为该合同极有可能为事后补签的“假合同”,要求鉴定,并提交了对比样本材料。

  然而,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明确答复,东台法院并未缴纳鉴定费用和提供样本材料,导致无法鉴定。最终,东台法院和盐城中院两审判决天丽人败诉。

  因不服判决,天丽人公司向江苏省检察院抗诉,改由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该合同。今年4月17日,司法鉴定结果出炉:“检材1、2(合同)纸张理化性状已发生明显变化,这种变化不是正常保存条件下可以形成的,应系人为异常老化痕迹。”

  田涛认为,许丽与东台法院个别领导关系密切,常有来往,这样也许能理解法院为何会干预正常的司法鉴定。

  今年6月,记者曾拨通许丽的手机,一名女士在接起电话后告诉记者,许丽正在开会,未带手机不能接电话,等记者过后再拨通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四处诉讼 竟成经商利器

  田涛介绍,她不是唯一遭到许丽“指控”的人。一名曾与许丽有过合作的企业主也透露:“打官司好像是许丽经商的利器。比如许丽要是拖欠了你的货款,你一般不敢过分追债,你要是逼急了,许丽会到法院告你的产品不合格,反过来向你索赔,而且多半会获得法院支持。你还敢问她要债吗?”

  去年9月,许丽起诉南京的崔先生,要求他偿还2002年的30万元借款,依据只是当年一张汇款凭证,没有借条或合同。去年10月,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该汇款凭证只证明了转账,不能证明为借款。许丽败诉后,向南京中院上诉。今年7月2日,南京中院在认定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的情况下,却作出相反判决,判决崔先生返还许丽30万元。“还有比这更荒唐的判决吗?比如我在某烟酒商店买了一万元烟酒,我是通过银行卡转账付款的,我过了两年是不是可以再拿着这个转账凭证向店主索要一万元呢?”崔先生仰天长叹。

  (据《法人》杂志报道)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
关键词:田涛;订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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