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工作人员说,被撞路灯杆是十来年前的工程。(摄影:贺桐)
近日,西部网连续报道了“西安的哥赵师傅驾车蹭上路灯被开出近万元赔偿单”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网友纷纷提出质疑,管理部门所开出的高额赔偿单有没有依据?路灯采购价格能否公示?管理部门的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范?
带着这些问题,12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西安市政公用局、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希望相关工作人员能给予以解答。
西安市政:已对相关工作人员严厉批评
3日下午2点40分,在西安市政公用局宣传科,一位姓矫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我们承认那天负责处理这个事的工作人员态度不是很好,现在他们单位(城市照明管理处)已经对他进行了严厉批评,问题我们一定会解决的。”这位姓乔的工作人员在记者表明来意后,立即对此事表示了歉意,但对于网友所质疑的几个问题,他建议记者去城市照明管理处了解情况。
“因为这件事是他们(城市照明管理处)在办,具体的情况我还不太清楚,现在我们已经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这件事情,我给你们联系下。”
没交谈几分钟,记者就被西安市政公用局的工作人员“推”到了城市照明管理处。
在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政工科,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们,用他的话说,他已经从事内部宣传工作多年,经常和媒体打交道。
“我们工作人员在处理赵师傅这件事情时,做法肯定有不合适的地方,我们已经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对相关的工作人员彭守新、王伟毅作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他们写出深刻检查。
“他说的‘暂时不处理’也是一句气话,我们领导很重视这个事,也将在全处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一定要好好解决这件事,给大家一个交代。”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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