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时15分许,江西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廖为明饮酒驾车酿成2死4伤一案在南昌经开区法院二审宣判。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杨维国、蔡丽要求廖为明赔偿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人民币1元的诉讼请求,并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廖为明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最终判决廖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死者杨菲的父母杨维国、蔡丽当庭以不起立的方式进行抗议。
【事件】饮酒驾车致二死四伤
去年3月5日下午3时15分许,时任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的廖为明于当天中午饮酒后驾车到南昌市区接人,经经开区庐山中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行至江西财经大学西门路段时,廖为明驾驶的汽车在超越正在进站上下客的公交车时,先碰到一名撑伞行人后,车头左前方又碰撞到该辆公交车右后角。随后,廖为明驾驶的汽车失控冲出东侧路外,碰撞到在路旁行走的唐红兵、杨菲等4名行人,造成唐红兵、杨菲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贾伟强、余泽辉、郑礼文、黄田4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鉴定,廖为明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55.38mg/ml。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经开区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廖为明对本次事故负全责。
【善后】共赔偿209.88万元
案发后,经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经开区大队主持调解,廖为明与死者唐红兵、杨菲的家属及4名伤者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廖为明支付死者杨菲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88.15万元。支付死者唐红兵家属等各项费用73.44万元。并支付了伤者贾伟强、黄田、郑礼文、余泽辉等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费用。经计算,廖为明共支付了被害人及家属各项经济损失209.88万元。赔偿后,死者杨菲的父亲杨维国、死者唐红兵的妻子吴某及其弟唐某某、伤者贾伟强、黄田、郑礼文、余泽辉均出具了谅解书,对廖为明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廖为明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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